2021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為10月23日、24日。日前,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21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規範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統籌做好考試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等工作,確保考試招生規範有序、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員健康監測,按要求為每個考點配備防疫副主考,設置必要的隔離考場、隔離設施,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認真落實入場體温檢測、考場全面消毒通風、保持間距等措施,制定完善防疫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考務人員防疫培訓和應急演練。要完善考生報名、資格審核等工作辦法,積極採取線上等非現場方式,減少人員聚集和流動,堅決守住不因考試引發疫情傳播的底線。
《通知》強調嚴密考試組織管理。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制度,採取人防、技防等多項措施,加強試卷安全管理,實現對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評卷的全過程監管,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加強考務人員工作培訓,提高監考人員履職盡責能力。嚴格執行考務管理規定,加強考生入場檢查,嚴防考生替考和攜帶手機等高科技工具作弊。
《通知》提出加強考生資格審核。各地要嚴格按照《2021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辦法》和本省(區、市)確定的報名條件加強報考資格審查,會同有關部門重點加強對異地報考、申請相關照顧政策和免試入學等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堅決防範中介機構和單位大規模組織不具備學習條件的人員異地報考、錄取和學習。要嚴格按相關規定對申請相關照顧政策和免試入學的考生進行公示,未經公示和公示不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關照顧政策。要充分利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加強與相關部門政務信息資源互通共享,積極推行考生身份和報名資格網上核查,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各地要加強工作統籌,原則上於9月底前完成各類免試入學和單獨考試考生的報名手續。
同時,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招生工作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招生錄取的職責和權力,嚴禁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加強函授站點監管,嚴格執行年度備案制度,未經有關部門備案不得舉辦函授教育。科學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提高人才選拔質量,保證錄取新生達到接受高一層次教育的培養要求。嚴肅查處虛假宣傳、違規承諾等行為。
《通知》提出進一步加強考生服務和新生資格複查。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大力宣傳成人高校招生政策,提醒廣大考生充分了解國家關於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改革、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以及醫學、藝術、體育、外語等相關專業招生政策。
各地要指導屬地高校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加分照顧和免試入學資格證明等材料與錄取新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進行比對核查,並通過“人證識別”等技術嚴防冒名頂替。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一律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並通報其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此外,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及時調查處理成人高校考試招生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考試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作者:吳金嬌
編輯:王星
責任編輯:樊麗萍
圖片:教育部官網截圖
*文匯獨家稿件,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