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四個場景為您破解商家不開票的情況

由 公冶爾藍 發佈於 經典

又是一年3.15,

發票作為消費者維權的重要憑證之一,

不僅能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又能避免給不良商家偷税漏税的機會。

但是大家在日常吃喝玩樂中,

是否碰到過商家無法提供發票的情形呢?

今天,讓申税小微來幫你一一破解。

三兩好友相約看電影,買了爆米花飲料要求開發票。店家説過年財務放假,沒人開發票,可以一個月內帶着付款憑證再來開票?

點我

一個月時間看似很長,但是過年吃吃玩玩誰還會記得?即便記得,想想爆米花飲料才多少錢,特意跑一趟值不值得?但是店家的這種話很有可能是他不想開票的推托之詞。所以不管店家是何理由,留下開票信息和聯繫地址及電話,要求經營者開票後立即郵寄給你。

某網紅餐廳試營業打折,搶號排隊好不容易吃上了,結賬後要求店家開具發票。可是店家卻説目前還在試營業,暫時沒辦法開具發票。

點我

請大家記住:作為消費者,在消費時遇到商家不提供發票或者是拒開發票的情況,可以撥打12366納税服務熱線進行投訴。

週末好友聚會去玩密室逃生。付款後要求開發票,商家説等玩後再給。玩了以後拿發票卻發現,發票抬頭是某個餐飲公司,與實際情況不符。

點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若消費者發現商家存在開具假髮票的情況,趕緊撥打12366納税服務熱線或向所屬的税務局舉報部門舉報。

春風送暖,好友相約品下午茶。買單時要求開發票,商家説:“算你便宜點,零頭拉掉,發票就不開了,如何?”

點我

哇!這是一個挺大的誘惑,很多小夥伴被此“迷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因此,消費者在消費之後向經營者索要發票,是消費者的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所以,請小夥伴們切忌貪小,避免國家税收的流失,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