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本報訊(記者何寶國)今年底,太原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等,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辦法》6月18日公佈,其中提出,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並鼓勵商家設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方便羣眾生活。

塑料在生產生活中應用廣泛,但不規範生產、使用塑料製品和回收處置塑料廢棄物,極易造成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我省依法依規禁止、限制使用塑料製品。今年底,太原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實施範圍擴大至全部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我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城鄉接合部、鄉鎮和農村地區集市等場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今年底,全省範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此外,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和快遞塑料包裝也將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產品。

塑料袋等在百姓生活中使用廣、頻率高,“禁塑”以後用啥?我省要求,要在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同時,推廣生鮮產品可降解包裝膜(袋);在餐飲外賣領域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稈覆膜餐盒等生物基產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產品。相關企業要制訂一次性塑料製品減量替代實施方案,並向社會發布執行情況。

不少市民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大家都希望生活的環境越來越好,污染越來越少,對於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可以接受,樂於嘗試新的環保替代產品。也有市民提出,以前“限塑”的時候,超市等消費場所的塑料袋從免費提供變成花錢購買。現在“限塑”升級,替代品需要注意推廣方式和費用等問題,以減少大家的困擾。

(責編:張星秀、_劉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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