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曉亮
聽書看戲,古時刑罰,除斬首杖斃,還有就是充軍流放。流放之所,多為苦寒之地。山高路險,不少都倒斃半路。
看《水滸》,從林教頭到宋押司,都沒逃過此劫。相比,一路苦役,更有發配地水火無情棍,生死殺威棒終極考驗。刑罰中,流放是為懲戒,對被流放者是如此。但如現實中,也有某種異化“懲戒”,流放或就不單是懲罰被流放者,反而像是罰“流放地”了。
聽着玄乎,舉例説明:“官方通報教師對學生拳打腳踢:涉事教師調至邊遠學校”。事發地江西九江廬山二中。一名教師在課堂對學生拳打腳踢並扇耳光。那種打法,已不是一般做錯題,拿戒尺打手心的業務懲戒,而是直接腿踢掌摑,侮辱人格,凌辱折磨式施暴了。
上一次這樣視頻,還是一度被反轉的所謂“扔垃圾打小孩”,事後證明是親媽訓閨女。但當街施暴,拿單車撞,然後扇耳光,和這個腳踢掌摑一樣,如不明情由,光看視頻,只會覺得恐怖殘暴。只因多一層母女、師生關係,似就成了教育方式問題,成了“為孩子好”。
極端體罰,我們太不陌生了。從被打小姑娘,以及班上學生,特別是被打學生反應看。打罵,不是一兩次,很可能是家長師長唯一教育方式。除了打,不會教。退一萬步説,就算“打自家孩子,打自己學生”不違法,那這教育理念、方式和成效,也實在不敢恭維。最悲哀的還是,打孩子一旦定性為親媽教訓,似乎就無後話了。
媽訓娃成外人難置喙的“家事”,那教師暴打學生,總該給個交代吧。更魔幻的來了“教體局通報教師毆打學生處理結果,涉事教師被調離至邊遠學校任教,並降低崗位等級和薪級工資。”
網上大譁,刷新認知。原來所謂懲戒,竟然是懲罰邊遠地區學生?“散打訓練,順便教書。”老少邊窮的孩子,更抗揍?活該“被打”?那個“畢業二十年後掌摑老師”事件,還不能説明問題麼?
是違規還是違法,是失德失職還是就應失業,該給出説法。該解決的是打人者。在主管者眼裏,調離市區,發配偏遠,就完事了麼?隔靴搔癢,自罰三杯,無異縱容姑息,是鼓勵到山高皇帝遠的地方繼續放手狠打?
更讓人絕望的是,發配流放,竟是常規操作:去年安徽有體罰學生的教師,調往農村學校;前年有縣教師有償補課,最後也是調至邊遠學校……
城鄉二元,教育資源本就不均。邊遠地區該政策傾斜,重點扶持。結果卻被當垃圾筐,將失德違規乃至違法害羣之馬,盡皆發配於此。能認錯悔過,自律自新,當然好;但破罐破摔,變本加厲,或更是常態吧?
那,請問,學生何辜?誰能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