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澎湃新聞
6月10日,教育部發布《關於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引發廣泛關注。概因《通知》劍指“國際高考移民”,明確規定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學生,申請作為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還應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
留學生指標是評價大學國際化水平的重要指標,國內不少高校為了擴大留學生規模,在招收留學生時門檻過低——入學考題簡單、不筆試只面試,還發放大筆獎學金。於是,一些“頭腦靈活”的家長便鑽空子,以各種方式讓自己孩子成為“外國人”,但卻在中國境內接受基礎教育,後又以留學生身份輕鬆上大學。因為身份不同,“假留學生”不僅在錄取上獲得了極大的優待,在學費、住宿、獎學金等方面也獲得了很好的照顧,引發了比較大的爭議。這不單破壞了教育公平,也有違國家留學生政策的初衷,且不見得就一定能提升大學的國際化水平。
早在2009年,教育部就曾出台相關通知,對中國公民移民外國後作為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資格作出明確要求。但是,隨着一些國家移民政策的放開放寬,原有的門檻已不足以限制想要跨過國內高考的家長和學生。一些教育機構甚至視“國際高考移民”為“風口”,打出了“200分就能上‘211’大學”的宣傳語來吸引家長。現實是否如宣傳語説的一樣,尚待求證,但遠低於國內考生則是事實。正是基於這種不公平現象,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有政協委員就提交了規範外國留學生招生政策、防範“國際高考移民”的建議。如今教育部的通知,不失為對委員建議的正面回應。“假留學生”問題確實該整治了!
除了這一通知,教育部上月還有一紙通知值得關注。在這份教黨〔2020〕27號通知中,明確要求部屬各高等學校嚴格執行《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來華留學生高等教育質量規範(試行)》的各項要求,不盲目追求國際化指標和來華留學生規模。這是對一些高校招收培養留學生“重量不重質”的及時糾偏。根據教育國際化的共識,高度國際化是世界一流大學的重要特徵,其研究生中留學生比例佔20%以上,高等學校和地方政府面臨着留學生規模數字的指標壓力。2019年來華留學教育的財政預算為39.2億元,比2018年增長18.1%,留學生數量與高校財政撥款的正向關係以及自費留學生學費收入等進一步驅動數量和規模的遞增,卻也導致留學生入學門檻不斷下降,培養質量也隨之下降。
教育部關於留學生的這兩個通知,非常及時,切中肯綮。但關鍵之關鍵,還在各個高校要把好關口,嚴格招生審核、過程管理和評審制度,建立規範的管理體系和工作流程。其實,問題並不難發現,但如果假裝看不見,再多的通知恐也無濟於事。但願這一次能徹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