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年前中國發生一件大案,一品大員竟被斬首,千年來唯一一例
一個國家治理好,需要法制進行維護,如果一個大社會缺少法律的約束,那麼秩序定然是非常的混亂。冤假錯案頻繁,盜賊四起以及貪污腐化非常嚴重,而要想杜絕這些事情的發生,必須以法律為準繩。既然法律為標尺,任何都不能搞特殊,否則就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在古代一樣,凡是做過違法的事情,無論權力高低,都受到懲罰。
其中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清朝咸豐年間的戊午科場案,其並不是全國性的殿試考試,而僅僅是北京地區的鄉試考試,但是揭榜那一天,考生們炸開了鍋。其中原因就是一個只會唱戲的小生位居前十名。那時候,考生的水平都是非常高的。數十年如一日刻苦學習,經過多次考試也未必能夠考中,一個唱戲的小生就輕而易舉了進入前十名,這不得不讓人質疑。
經調查這個唱戲的小生名叫平齡,當時在京城還是比較有名氣的,要不然怎麼能讓這麼多的考生軒然大波呢?如果只是普通的考試,即使不學無術,也不會引起考生的注意,而平齡作為公眾人物,其只唱戲而不學習,定然會引起眾多的考生的質疑。
尤其辛辛苦苦讀了十多年書,反而沒有唱戲的平齡靠的好,更是情緒激動,咒罵主考官,強烈的要求朝廷徹查其事。負責檢查的御史面對失控的局面,立即向咸豐皇帝報告,在北京的鄉試中,有人存在作弊的嫌疑。
咸豐雖然性格比較軟弱,但是也知道科舉考試對於國家以及社會的重要性,因而不敢絲毫的懈怠,要求徹查此事。該屆主考官是柏葰,其是蒙古旗人,位居一品大學士,可謂地位非常的崇高。因此咸豐將考試作弊案審查任務交給了怡親王。經過對比平齡的試卷,發現的他的卷子根本沒有做完,其原來的卷子與抄寫答卷是兩回事。平齡因此而入獄,不久之後就死去了。
那麼為何會出現兩份試卷呢?原來為了防止有人在考試中動手腳,即在試卷的做記號,或者進行其他的標識,在考生做完試卷之後,就由專門的人員進行抄寫,使筆跡一樣,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作弊的問題。
而平齡原來的試卷根本沒有完成,其在抄寫的試卷中,與原來平齡所做的試卷,根本不一樣。在抄寫的過程中有人進行監督,抄寫人員定然不會將名字弄錯,所以定然有人故意幫助平齡。而經過仔細對比其他試卷,讓怡親王大吃一驚,有上百份試卷存在着問題,其中一份中舉的試卷中,有307個錯別字,而抄寫之後竟然語句順暢,意義深刻。
怡親王將審查的結果告訴咸豐帝,其勃然大怒,立即將所有的主考官打入大牢。但是柏葰不僅沒有受到懲罰,而且升級為軍機處大臣。但是其他大臣不滿意了,這明顯是皇帝包庇柏葰。在大臣議論紛紛的情況下,咸豐帝為了面子,也不得不令怡親王再次對於試卷以及當時進行詳細的調查。
其調查的結果就是,有人為了受賄,而在考試試卷中做了手腳,其中包括一品大員柏葰。咸豐皇帝宣佈重重懲罰相關人員,但是對於柏葰不管不問。
大臣這次不願意了,非要跟咸豐爭論大帝。咸豐認為柏葰只是接受別人的16兩銀子,也不是什麼大罪,但是大臣以科舉考試關乎國家命運等勸説咸豐。沒有一個大臣支持咸豐的,咸豐也意識到了,如果不懲罰柏葰自己將面臨四面楚歌的問題,所以咸豐帝將柏葰交給了刑部。
柏葰認為自己最多了流放,所以準備好行李。刑部合議將柏葰判決斬立決,咸豐帝表示同意,並下詔處死柏葰。他到死也不會意識到自己會遇到這麼大的懲罰,整個清朝一品大員被殺頭就柏葰一人。
這件事並沒有因為主考官被處死而結束,哪些與考生委託條官員,也受到相應的懲罰。在整個清朝更發生了三起大考場作弊案,其主考官無一例外都被處死。
柏葰作為一品大員僅僅因為貪污了16兩銀子而被處死,的確非常不值得,但是柏葰是整個社會腐朽的一個縮影,那是社會存在着的朝廷有人好辦事的價值理念,因此在科舉考試中,經常有人走後門,即有些有權勢有關係的人,通過寫請託條,或者請主考官吃飯,甚至只是一杯茶,讓主考官通融一下。
當然這對於其他考生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主考官為了不駁熟人的面子,竟然幫助作弊,這種人情關係對於社會等影響非常大的。
其實在當時,整個社會都充滿了烏煙瘴氣,腐敗已經成為清王朝的縮影,哪些提出要堅決處死柏葰的人,實際上也好不哪兒去,只不過他們抓住了政敵的軟肋與把柄,當然不會放過柏葰,以肅順為首的官員,都要殺一儆百,其實柏葰是政治鬥爭與權力爭奪的犧牲品,以及整個腐朽社會的替罪羊而已,他的死非但沒有證明法律的公平公正,反而是人們以及整個社會漠視法律的一個生動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