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報訊 闊別數月,幼兒園終於開學了,各大託班機構也陸續開業了。也有寶媽出於對小孩子的健康安全問題放心不下,便向託班機構提出退班申請,消費者楊女士便是其中之一。“原本2月份開學的貝雅國際兒童學習中心託班課延期到5月份才開課,我擔心孩子的健康安全問題所以提出退課,但是對方説要按照合同規定扣除10%的違約費,對此,我不認可。”楊女士向與本報維權熱線85188518聯動的12345市長熱線投訴了此事。
消費者 課程延期後申請退課
卻要扣除違約金
消費者楊女士:去年10月18日,我為孩子報名了位於江乾區九環路39-6號萬科魅力會2層的貝雅國際兒童學習中心託班,課時為6.5個月,價格為20600元。該託班原本是從今年2月份開始上課,但由於疫情原因導致課程延期,直到本月我才收到來自貝雅國際兒童學習中心的開課通知。
由於我不放心孩子的健康安全問題,再考慮到9月份孩子就要去上幼兒園了,我便向貝雅國際兒童學習中心提出了退課申請,當時我與該中心的悦悦老師初步協商結果是將2月至5月的課時全額退還給我,對於5月份開課後的課時,按扣除10%違約費的規定返款。
但是,後來悦悦老師給我發了一份“關於學員因疫情導致課程延誤的協商公告”。其中提到,託班課程從5月份開始上,若截至8月31日仍有無法消耗的課時,可以優先在課程體系中選擇其他課程;若仍有多餘,則由貝雅擇優推薦周邊優質教育機構。對此,我不認可,我希望貝雅能夠按照原先協商的方案把金額退還給我。
商家 按照扣除全額10%的方案實行
或者將剩餘課時換成其他課程
(隨後,記者撥打了楊女士提供的貝雅國際兒童學習中心託班課悦悦老師的電話。)
貝雅國際兒童學習中心託班課悦悦老師:目前我們已經開課了,楊女士可以先讓孩子來上託班的相應課程,對於8月31日後剩餘的課時,則根據我們中心發佈的公告,進行優先選擇其他課程。
如果楊女士不願意讓孩子前來上課,則按照合同規定,即報名學員在未開課前申請退費,扣除違約金(總學費的10%),將剩餘的90%退還學員。
律師 若對消費者無影響
則按合同規定履行
浙江澤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夏謹言:疫情雖然是不可抗力,但是要考慮疫情對雙方履行合同造成的實際影響。如果延期履行對消費者來説並無影響,那麼就要適用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支付手續費。如果雙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消費者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合同一經簽署,各方就應當依約履行。新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雖為不可抗力,卻並非任意解除合同的免責理由,適用“不可抗力”有嚴格的條件,如疫情並未對合同履行造成實質上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或造成合同“無法履行”,一般情況下是不能適用不可抗力無責解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