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孩子犯錯誤該不該被懲罰”的話題已是老生常談,這在教育界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話題。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難免會犯一些錯誤,如何進行正確的教育,是我們需要大膽面對的一個問題。
目前在家長羣體中大致存在三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是:孩子犯錯誤不需要任何懲罰和教育,由孩子自己反省和自我糾錯。
第二種觀點是:孩子既然犯了錯誤就必須懲罰,而且強調要嚴厲懲罰,期望通過刻骨銘心的懲罰讓孩子記住教訓。持這種觀點的家長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的做法。
第三種觀點是:孩子犯錯誤不要緊,但要給予適度的懲罰教育。使孩子通過外在因素和內在因素共同作用下,達成改正自己錯誤的目的。
三字經有提到:“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這就是説,無論是家長還是老師都對孩子負有嚴格教育的責任。我個人比較認同第三種觀點:對犯錯誤的孩子不能放任不管,而要在尊重與愛的前提下給予適度的懲罰教育。
在闡述上述觀點之前,這裏有必要強調的一點是:懲罰教育和體罰或變相體罰之間有着本質上的區別。
懲罰教育是一種常規的正常教育手段,是對孩子問題行為的一種強制性糾正行為,是在孩子身心完全能夠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在教育結果上能使孩子的身心獲得健康發展。
懲罰教育的出發點是對孩子的關愛,其前提是尊重和平等對待孩子,並不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產生任何實質性的負面影響,相反,適當的懲罰教育還會有利於促使孩子改正自己錯誤。
但相應的體罰或變相體罰與教育無關。簡單粗暴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只會給孩子帶來痛苦和恐懼。其結果不僅不能從根本上達到兒童的教育目的,而且會給兒童的身心帶來傷害和痛苦。無論是老師還是家長都不能觸及教育孩子的底線。
兒童教育家吉諾特曾説過:
……孩子遭受懲罰時,他會暗下決心以後要小心,而不是要誠實和負責。所以,比懲罰更重要的,是讓孩子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教育專家孫雲曉説:
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一種虛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負責任的教育。
所以,教育需要適度的懲罰,而教育懲罰的目的是為了預防及糾正孩子犯錯誤,讓犯錯誤的孩子對自己的錯誤行為負起應有的責任。
人之初,杏本善。大家在網上口誅筆伐、深惡痛絕的熊孩子絕對不是上帝派來的惡魔,而是在其父母未盡到自己的教育責任的情況下滋生出來的。
大多數的熊孩子在第一次犯錯誤之時,由於家長對孩子的溺愛,並沒有進行有效的教育,導致原本正常的孩子最後變為了熊孩子。從這個角度上來説,懲罰教育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一種有力的教育方式。
我們要相信,那些觸及孩子靈魂的懲罰教育,不僅不會打擊到孩子,相反還是孩子的一次不可或缺的重要成長機會。
有教育專家説:懲罰教育是一把雙刃劍,是一種危險的、高難度的教育技巧。而秘訣是真愛,讓愛產生教育的智慧。
所以,“懲罰教育”尺度的拿捏並非易事,需要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懲罰教育最容易“走樣”的環節是在孩子及家長情緒都失控的情況下。
這裏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家長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一定不要對孩子進行懲罰教育。原因很簡單,因為在情緒失控的情況下,一不小心,就容易傷害了孩子。面對犯錯誤的孩子,最好的做法就是先冷處理,待情緒恢復正常時再對孩子進行教育。
相信看過放牛班的這部電影的朋友一定會被馬修老師温暖有力的教育力量所折服、所感動:
面對犯錯誤的孩子,馬修老師的做法和校長的做法截然不同。他沒有按照通常的慣例對犯錯誤的孩子進行類似關禁閉罰乾重體力活等體罰。而是運用了以生為本、以教育為本的懲罰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比如他懲罰弄傷馬桑的蓋賀克的過程就非常的經典,最終結果是蓋賀克和馬桑成為忘年交了,蓋賀克努力改變自己以前的錯誤行為。
像這樣的成功教育懲罰案例在影片中還有很多,限於篇幅這裏就不具體贅述了。
試想想看,如果馬修老師也和身邊的校長一樣,對犯錯誤的孩子只是採取簡單粗暴的懲罰,這些孩子是不可能教育好的,即使壓得了一時,過了這陣子,後面還會重新犯同樣的錯誤。
誇美紐斯在大教學論中曾提到:
犯了過錯的人應該受到懲罰。他們之所以應受懲罰, 不是由於他們犯了過錯,而是要使他們日後不再犯。
因為心中對孩子有愛,作為家長,我更覺得身上教育責任的重大。
無論如何,沒有經歷過懲罰教育的人,其生命成長終歸是有缺憾的;而經歷過適當懲罰教育的人,其人格才能健康和諧地發展。
有過這樣教育經歷的孩子,才能經受得住風吹雨打,才能真正得到健康成長!
對“孩子犯錯誤該不該懲罰?”這個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看法,歡迎你在留言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