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支持高校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與天使投資等合作

中新經緯客户端5月19日電 科技部、教育部19日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高等學校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其中指出,支持高校技術轉移機構與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基金以及商業銀行合作,為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提供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務。

《意見》要求,“十四五”期間,全國創新能力強、科技成果多的高校普遍建立技術轉移機構,體制機制落實到位,有效運行併發揮作用。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顯著增強,技術交易額大幅提升,高校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基本完善。培育建設100家左右示範性、專業化國家技術轉移中心。

《意見》提到,在不增加本校編制的前提下,高校可設立技術轉移辦公室、技術轉移中心等內設機構,或者聯合地方、企業設立的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移、中試熟化的獨立機構,以及設立高校全資擁有的技術轉移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公司等方式建立技術轉移機構。

《意見》提到,在符合國家科技成果轉化權屬相關法律和政策前提下,高校賦予技術轉移機構管理和轉化(轉讓、許可、作價投資)科技成果(包括知識產權)的權利,授權技術轉移機構代表高校和科研人員與需求方進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談判。高校在有關制度中規定或通過訂立協議約定高校、科研人員、技術轉移機構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服務質量、轉化績效確定技術轉移機構的收益分配方式及比例。高校可以聘請社會化技術轉移機構協助其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

《意見》明確,技術轉移機構要建立高水平、專業化的人員隊伍,其中接受過專業化教育培訓的技術經理人、技術經紀人比例不低於70%,並具備技術開發、法律財務、企業管理、商業談判等方面的複合型專業知識和服務能力。高校要支持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人員隊伍選派、招聘等工作,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相關課程,開展技術轉移專業學歷教育,加速高層次技術轉移人才培養。

《意見》還指出,科技部支持高校技術轉移機構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立合作機制,開展面向需求的“定製化”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教育部將技術轉移機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成效納入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監測和成效評價,作為學科評估的重要指標。支持符合條件的技術轉移機構開展技術合同認定服務。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成效顯著的高校牽頭承擔應用導向類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支持高校技術轉移機構與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基金以及商業銀行合作,為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提供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務。

【來源:新華網客户端】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014 字。

轉載請註明: 兩部門:支持高校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與天使投資等合作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