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確,自2021年秋季學期起,調整國家助學貸款額度等。
今年8月,在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學生資助中心內,志願者在為大學生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國家助學貸款額度有調整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8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2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2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6000元。
國家助學貸款應優先用於支付
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
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應優先用於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於彌補日常生活費。
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要加強貸款及其使用範圍審查,合理確定學生助學貸款金額。
來源:新聞聯播
責編:房淑婧 蘇浩軍 陳兆月
編輯:趙若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