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全面修訂職業教育專業目錄

專業調整幅度:中職61.1%,高職專科56.4%,高職本科260%

教育部全面修訂職業教育專業目錄

光明日報記者 唐芊爾

“智能機電技術”“智能機器人技術”“工業互聯網應用”“計量測試與應用技術”……在教育部近日發佈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以下簡稱《目錄》)中,記者看到,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裏,僅裝備製造大類中的自動化類,就新增了這4個專業。這個細節正是新版《目錄》調整修訂的一個縮影。

據介紹,新版《目錄》按照“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對職業教育的要求,在科學分析產業、職業、崗位、專業關係基礎上,對接現代產業體系,服務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統一採用專業大類、專業類、專業三級分類,一體化設計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專科、高等職業教育本科不同層次專業,共設置19個專業大類、97個專業類、1349個專業,分別為中職專業358個、高職專科專業744個、高職本科專業247個。其中,中職專業調整幅度為61.1%,高職專科為56.4%,高職本科為260%。

《目錄》為何要變?怎麼變?未來又該如何用?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負責人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為何變:對接“十四五”規劃,提高職業教育適應性

  記者:此次職業教育專業目錄修訂,主要是出於哪些方面的考慮?

  負責人:專業目錄作為職業教育的基礎性教學指導文件,是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用人單位選用畢業生的基本依據,也是職業教育支撐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觀測點。

此前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是分別編制的,其中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為2010年修訂,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為2015年修訂,高等職業教育本科試點專業是根據試點需要於2019年、2020年分別設置。此前的目錄在引導院校專業設置和人才培養方面發揮了重要基礎性作用,同時隨着形勢發展也存在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地方。

隨着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實現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對優化專業設置、推動專業升級和數字化改造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專業目錄五年一大修、每年動態更新,2020年是對目錄進行大修的時間節點。

二是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迫切需要一體化設計中職、高職專科、高職本科專業目錄,推動各層次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目標更加明晰,教學內容、評價等相互銜接。

三是提高職業教育適應性,迫切需要主動對接“十四五”規劃並面向2035年進行前瞻性佈局,以系統思維推進專業升級與數字化改造。

因此,2020年教育部正式啓動了新版《目錄》研製工作,院校、行業企業代表等800餘人深度參與,僅調研的企業就有2000餘家。

  怎麼變:重點服務製造業強國建設,破解“卡脖子”關鍵技術

  記者:與原《目錄》相比,新版《目錄》有什麼變化,又有哪些突出特點?

  負責人:新版《目錄》對設置專業進行了統籌調整。與中職專業目錄(2010年)及近年增補專業相比,中職保留171個,調整(含新增、更名、合併、撤銷、歸屬調整、拆分,下同)225個,調整幅度61.1%;與高職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及歷年增補專業相比,高職專科保留414個,調整439個,調整幅度56.4%;高職本科較試點專業清單保留39個,調整208個,調整幅度260%。

對於符合產業人才需求實際、職業成熟穩定、專業布點較廣、就業面向明確、名稱科學合理以及特種行業領域專業,新版《目錄》予以保留。同時,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變化新增專業,根據產業轉型升級更名專業,根據業態或崗位需求變化合並專業,對不符合市場需求的專業予以撤銷。

新版《目錄》與原《目錄》相比,主要有以下幾個鮮明特點。

首先,強化類型教育特徵,服務技能型社會建設。新版《目錄》全面覆蓋聯合國產業分類中所列全部41個工業大類以及國家發佈的新職業,對接崗位羣需求,兼顧學科分類,在釐清產業、職業、崗位、專業間關係的基礎上,科學確定不同層次的專業定位。

其次,對接現代產業體系,提升人才供給質量。新版《目錄》對接“十四五”時期新形勢,重點服務製造業強國建設、破解“卡脖子”關鍵技術等,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面向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面向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等,系統梳理新職業場景、新職業崗位對技術技能人才新需求,以目錄為引領推進職業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此外,新版《目錄》還聚焦推進數字化升級改造,構建未來技術技能,優化和加強了5G、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領域相關專業設置。

  如何用:做好新舊目錄銜接 鼓勵職校靈活自主設置專業

  記者:新版《目錄》何時開始實施?新舊目錄在使用中如何做好專業銜接?在實施新版《目錄》的過程中,如何賦予學校更多的自主權?

  負責人:《目錄》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發佈新版《目錄》的同時,教育部還發布了新舊專業目錄對照表,指導做好專業銜接。目前在校生按原目錄的專業名稱培養至畢業,學校應根據專業內涵變化對人才培養方案進行必要的調整更新。已入選“雙高計劃”等教育部建設項目的相關專業(羣),應結合《目錄》和項目建設要求,進行調整升級。用人單位選用相關專業畢業生時,應做好新舊目錄使用銜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等需要,教育部將動態更新《目錄》,完善專業設置管理辦法。

2021年起,職業院校擬招生專業設置與管理工作按新版《目錄》及相應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執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照《目錄》和辦法,結合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求合理設置專業,並做好國家控制布點專業的設置管理工作。中等職業學校可按規定備案開設《目錄》外專業。高等職業學校依照相關規定要求自主設置和調整高職專業,可自主論證設置專業方向。教育部指導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按照高起點、高標準的要求,積極穩妥設置高職本科專業,避免一哄而上。

此外,教育部將根據《目錄》陸續發佈相應專業簡介,組織研製相應專業教學標準;要求各地要指導職業院校對照《目錄》和專業簡介等,全面修(制)訂併發布實施相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各職業院校要根據《目錄》及時調整優化師資配備、開發或更新專業課程教材,以《目錄》實施為契機,深入推進教師教材教法改革。

《光明日報》( 2021年03月23日 01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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