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上河圖》局部
宋徽宗其時,汴京的繁華熱鬧自不待言,而為了營造“與民同樂”的繁榮景象,在元宵節,皇帝還要參與其間,有撒金錢,賜御酒等各種活動。為了吸引四方人士前來趕集,官府還有特別的手段,那就是——買市。
什麼叫買市呢?
古時官府或豪富設立臨時集市,用高過市場價的行為來購買貨物,常見的就是用兩倍的價格買東西,目的是使市場繁榮興旺,同時以此作為一種德政或善舉。
我們來看幾個例子。
宋代周密《癸辛雜識別集·德壽買市》——
“隆興間,德壽宮與六宮並於中瓦相對。令修內司染坊設着位觀。孝宗冬月、正月孟享回,且就看燈買市。簾前堆垛見錢數萬貫,宣押市食,歌叫直一貫者,犒之二貫。”
按照周密所寫,本來值一貫的東西,官府直接給兩貫,目的就是多給錢。
《古今小説·史弘肇龍虎君臣會》——
“夫人放買市,這經紀人都來趕趁,街上便熱鬧。” 許政揚注:“富豪人家以買賣東西為名,招徠小經紀人,給與犒賞,稱為買市。”
小説寫夫人放買市,也是做慈善的舉動。
《水滸傳》第八十二回《梁山泊分金大買市,宋公明全夥受招安》,就是寫宋江在梁山泊被招安後,開了買市,看看這買市通知怎麼寫的——
“梁山泊義士宋江等,謹以大義,佈告四方:昨因哨聚山林,多擾四方百姓,今日幸蒙天子寬仁厚德,特降詔敕,赦免本罪,招安歸降,朝暮朝覲。無以酬謝,就本身買市十日。倘蒙不外,齎價前來,以一報答,並無虛謬。特此告知遠近居民,勿疑辭避,惠然光臨,不勝萬幸。”
宋江通知周邊:我們招安了,為了酬謝四方百姓,開買市了,來吧,這是真的!
這種買市,到南宋依舊盛行,特別是元宵節。
《武林舊事》載:“吏魁以大囊貯楮券,凡遇小經紀人,必犒數十,謂之‘買市’。”
南宋元宵節自正月十四日起,官府每天都要給各支歌舞隊發錢發酒,以資犒賞;每至傍晚,臨安府還要差人到各家各户詢問——點燈的油燭是否夠用。若不夠,官府“各給錢酒油燭,多寡有差”,領取酒、燭到升暘宮,領取錢到春風樓。到了放燈最後一夜,即正月十八日晚上,臨安府尹要出來拜會市民。每當這個時候,府尹大人就坐着小轎,在舞隊的簇擁下,招搖過市。臨安政府的“吏魁”跟在小轎後,揹着一個大布袋,裏面裝的都是“會子”(紙幣),每遇到在杭州城做生意的商民,便給他們派錢,每人數十文,祝他們新年生意興隆。這即是買市。
那麼,官府這麼給錢,會不會有人鑽空子呢?
答案是肯定的,正如《武林舊事》所記,有一些狡黠的小商人,用小托盤放着梨、藕數片,在人羣中鑽來鑽去,重複領賞。官府對此什麼態度呢?即“亦不禁也”,也就是根本不去計較。
那麼,宋江做買市又是什麼結果呢?
“至期,四方居民,擔嚢負笈,霧集雲屯,俱至山寨。宋江傳令,以一舉十。俱各歡喜,拜謝下山。一連十日,每日如此。”
連着十天,十倍給錢,那場面,“拜謝下山”是再正常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