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羣,可以説是近些年的一座新聞富礦。由班級羣爆出的家長和教師之間、家長和家長之間的衝突和糾紛,不時進入輿論場。近日,杭州市濱江區推出了《濱江區學校班級微信羣公約(試行稿)》,其中提出,教師要有強烈保護學生個人隱私的意識,不得在羣裏公佈學生成績排名(分數)、優劣對比、表揚少數等信息。
不得公佈學生分數排名,這是教育部早就三令五申的規定,也已經在輿論界討論了至少十幾年,形成了一定的共識。早在2004年,杭州宋城華美學校就規定,學生成績屬於個人隱私,禁止公佈學生排名,教師如透露將受到包括清退在內的處分。
當時,很多人有疑問,不公佈排名,會不會弱化孩子們的競爭意識?對此,該校表示,在禁止公佈學生排名的同時,允許成績不理想的學生多次考試,作為對保護學生“成績隱私權”的補充。由此,把和別人競爭轉化為和自己競爭。該校副校長張聚傑認為,“不斷超越自己才是最好的競爭方法。”
2009年,浙江省出台《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提到學校不得按照考試成績公佈學生的排名。2018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也規定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
事實上,在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把學生成績視作個人隱私,早已經是一個社會常識,甚至寫入法律。如在日本,公立學校不計分數、不作排名;私立學校因為追求升學率會有分數和排名,但成績也不會公開,只有老師、學生本人和家長才有權知道。
在我國香港地區,無論是中學還是大學,都不會公佈學生的成績和排名,考試成績作為個人隱私,還受法律保護。2007年,香港理工大學就曾經不慎錯誤發放兩萬多名學生的成績單,校方為此當日關閉了學校的電郵系統,及時刪除相關內容後並公開道歉。
當下,由於互聯網媒介的普及,強調學生成績的隱私性,顯得更為迫切。尤其是在班級羣,當着所有家長的面,公佈學生的分數排名,很容易引發家長間的比較和討論,進而影響到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而且,在班級羣公佈還很容易造成外泄,引發網絡傳播,後果難以設想。
此外,不公佈排名,還有一個重要考量是照顧少數。這體現的是教育的人性化和包容性,不因為班級是一個集體,就忽略個人的感受和權益。第一名被公佈,當然會有種騎着白馬戴着大紅花的自豪和喜悦,但最後一名是何種心情?自卑最怕被人看到,對於那些成績墊底的學生來説,公佈排名顯然有被遊街示眾的感覺。
2014年,烏魯木齊14歲學生小浩上體育課時猝死。事件卻要從2013年11月説起,當時班主任將期中考試排名放在了班級羣,排名表中載明小浩體育成績是“0”,令小浩的自尊心受到了重大傷害。而所有人都忽略了,小浩患先天性心臟病。所以,教育還是應該少一些狼性,多一些人性,照顧個體的特殊性。
當然,杭州的這份公約試行稿中,不得“表揚少數”也值得商榷。表揚,是比批評更好的教育方式。它既可以起到激勵當事人的作用,也可以起到一個榜樣的示範作用。相反,對於一些在學習中、在各種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公開提出表揚,這也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做得好的同學得不到表揚,這反而不利於發揮教育的導向作用。這不僅讓當事學生缺乏成就感,還會在其他孩子心中形成“無所謂”的意識。説直白一點,不得“表揚少數”有因噎廢食之嫌,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是一種無教育狀態。
綜合來看,這份班級羣公約(試行稿),有很多值得借鑑和普及的地方,也有一些值得探討斟酌的地方。完善的班級羣的治理,還在路上,還需探索,或者説,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