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在課間玩遊戲(央廣網發 圖片來源CFP)
央廣網北京6月22日消息(總枱央廣記者李行健)中小學設置“課間十分鐘”的初衷是緩解學生的疲勞和壓力,讓身心得到放鬆,以更好地開展下一節課。“課間十分鐘”本應該歡聲笑語,但如今很多學校的課間卻變得越來越安靜。目前,很多學校的課間規定都限制課間活動的區域,例如“下課不出班”“只能在本樓層活動”“下課保持安靜”等。
今年6月由教育部頒佈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第二章第八條,學校不得設置侵犯學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遊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規定》將於今年9月1日開始施行。如何把熱鬧的課間十分鐘還給學生?
有媒體調查結果顯示,75.2%的受訪家長稱,身邊中小學安靜的課間十分鐘現象普遍,而且在小學中最為突出,比例達到77.2%,高於初中的比例69.8%。關於學校課間紀律的規定當中,最常見的三個標準是:不準在室內大聲説話或談笑;不準出教學樓;不準在室外高聲説話和嬉戲打鬧。
不少學生家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印象中的“課間十分鐘”往往與歡聲笑語、踢毽子、跳皮筋等關聯在一起,不希望自己孩子的學校時光都侷限在教室裏。
小學家長1:家長要給學校傳達一種意識,家長是願意小孩出去(玩)的,我們的小孩沒有那麼嬌氣。
小學家長2:一天上課時間就很多,休息就只有每一節課這短短的十分鐘,如果還是安安靜靜,相當於一天都在上課。老師也可以帶孩子做點小遊戲,做點小互動。
教育部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王登峯稱,“課間十分鐘”是每節課之間的調節,對學生的身心健康意義重大。王登峯説:“課間的十分鐘其實是非常重要的,那不僅僅是學生身體健康的一個保障,同時也會促進課堂學習的效果。因為一個孩子老坐在那去聽課,而中間沒有任何的活動,這對他們來講,學習效率也會受到影響。”
記者調查發現,多地中小學都存在“課間保持安靜,不追逐打鬧”的規定。比如在深圳的中小學校,“不串樓”“不在走廊奔跑”是普遍規定;一些學校儘管允許學生課間上下樓自由活動,但十分鐘的時間太短,教室操場來回的時間較長,學生很容易在這個過程中磕磕碰碰;還有一些學校設置課間安全管理制度,設置課間活動監督者,可能是值日學生,也可能是當值的巡查教師,如果有學生違反課間秩序,會給學生所在班級進行減分甚至取消評優等。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分析,中小學校之所以設置這些紀律規定,主要還是出於“安全”考慮,“由於抓校園安全,學生在校園內出現安全的事故教師要負責任,所以很多老師由於怕負這個責任,就要求學生下課的時候不能進操場,這個要求顯然是不合理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要求是對學生安全負責,學校老師説(因為)我對你的安全要負責,所以如果你出了教室、出了走廊,到操場上去了,我就沒有辦法對你的安全負責。”
為了確保學生們課間休息娛樂的權利,教育部已經連續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其中今年6月頒佈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第二章第八條當中就明確規定,學校不得設置侵犯學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遊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
《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則進一步強調,着力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全面落實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中小學校每天統一安排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每節課間應該安排學生走出教室,適量的活動和放鬆。王登峯表示:“我們要求一個地方在讓學生參加體育活動之前,從場地器材各方面的條件都要確保安全,這是第一位的。包括在組織學生進行體育活動的過程中,也要給老師、同學經常去介紹一些自我防護和如何不要去傷及別人,這樣的一些具體的措施和要求,同時還是要進一步完善安全風險防控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相關的政策。”
為了把熱鬧的課間還給學生,各地也在積極探索。比如近兩年來,天津市調整小學課間時間,從之前的十分鐘調整為十五分鐘。天津閩侯路小學老師介紹:“學校認真落實課間十五分鐘的文件要求,按照動靜結合、適近適遠的原則,積極組織學生十五分鐘到室外進行活動或者遠眺,調整學生的眼肌疲勞。”
儲朝暉分析,儘管教育部已經明文規定要保障學生的課間運動時間,但問題的真正解決仍需要釐清“校園安全”問題的“責任邊界”,使老師們能夠安心引導學生享受熱鬧的課間十分鐘。儲朝暉説:“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我覺得最關鍵的是要界定,比如説在校園裏出現這種安全事故的責任,就明確界定責任邊界,對於那些不能夠由老師負責的,學校管理部門不能夠簡單地不做調查、不做了解、不做分析,就把這個責任交給老師。責任問題解決了,邊界明確了,那麼我相信,不會有哪個老師再要求學生下課的時候不能進操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