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個別地方的中小學開學要求家長持疫苗接種證明,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在教育部近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對此回應稱,學校要從嚴採取疫情防控措施,但也要依法依規,教育部已對個別地方出現上述情況發出明確通知,堅決叫停。
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王登峯指出,校園是一個人羣高度密集的地方,中小學又是未成年人佔絕大多數,所以在疫情防控方面,要做得更加嚴格、更加到位,這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北京市教委提出的中小學生返校時有過出京史的,要提供本人在京滿14天后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這也是為了能夠把好“校門關”。
“因為一旦出現校園疫情,它的影響面和由此產生的對整個教育教學和社會生活的影響程度,是非常大的。所以,採取比社會面更加嚴格的措施,也是為了真正確保校園疫情防控的安全到位,這是從嚴。”王登峯強調,但同時也要依法,有個別地方把學生是否注射疫苗,甚至把家長是否注射疫苗,作為能否返校的條件,對此教育部已堅決叫停。
王登峯説,關於接種疫苗,教育部請鍾南山院士給教育系統作了一個報告,鍾南山認為疫苗的保護作用是非常明顯的,疫苗的安全性是值得信賴的。“但是我國目前接種疫苗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呢?就是不管是12至17歲的還是成年人,都遵守一個共同的原則,即知情、同意、自願。既然是知情、自願,就不應該把是否接種疫苗,不管是本人還是共同生活的人,作為開學返校、入校的一個標準。所以這一條要再次重申,我們要從嚴,也要依法依規執行疫情防控措施。” (記者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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