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24日電 今日,教育部等八部門正式印發《關於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今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意見》進行解讀。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針對基層反映的“保障不夠”的問題,《意見》提出“三個注重”。一是注重選優配強校長,提出一要把培養好、選聘好校長作為激發辦學活力的關鍵要素,加大校長培養培訓力度,加快推進校長職級制改革,嚴格落實校長任職條件和專業標準,充分發揮教育部門黨組織在校長選任中的重要作用。二要完善校長考核管理與激勵機制,鼓勵校長勇於改革創新,不斷推進教育家辦學治校。
二是注重加強條件保障,提出一要依法依規優先保障學校基礎設施、經費投入、教職工配備等教育教學基本需求;二要建立健全辦學激勵機制,加大優秀校長教師表彰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總量中的佔比,核定時向提高辦學質量成效顯著的學校傾斜;三要促進優秀教師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對具有高級職稱、堅持在教學一線工作至退休且教學業績突出的教師,尤其是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鄉村教師,要加大榮譽表彰和物質獎勵力度,有效解決教師職業倦怠問題。
三是注重拓展社會資源,提出一要打造社會實踐大課堂,建立穩定的研學實踐、勞動教育和科普教育基地,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多渠道籌措經費,確保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正常開展;二要繁榮發展少年兒童優秀精神文化產品,包括優秀圖書、歌曲、影視、動漫等文化精品;三要積極組織時代楷模、名師大家等定期進校園開展教育活動,豐富少年兒童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