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做好現有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改為審批工作

中新網9月18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文件),教育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通知,就做好現有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改為審批工作進行部署。

通知強調,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堅持依法依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對線上機構實施審批,確保證照齊全、規範運營。堅持嚴格審批,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發放辦學許可證,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線上方式從事有償性學科類培訓。堅持協同治理,加強部門協調分工,簡化工作程序。2021年底前完成對已備案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審批工作,並同步建立相應的監督管理制度,在依法獲得辦學許可證及相關證照前,現有線上機構應暫停新的招生及收費行為。

通知明確,對於“雙減”文件印發前,按《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教基函〔2019〕8號)已備案的、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實施審批制度。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明確線上機構審批設置基本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統一的設置要求,對線上機構實施審批,審批通過後發放辦學許可證,並在同級民政或市場監管部門分別登記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法人。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線上培訓機構,一律登記為非營利性法人。

通知要求,各地要統籌校外線下和線上培訓規範治理工作,建立教育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協同工作機制,妥善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建立健全常態化的管理和監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校外線上培訓的綜合治理,公開投訴舉報方式,聯合相關部門現有執法隊伍開展網絡巡查和綜合執法;網信、公安、電信部門要做好違規培訓平台和應用軟件(含APP)的關停、下架等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將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審批工作納入督查範疇,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嚴肅問責,確保工作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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