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就維護國家安全提供學校行政及教育指引,並公佈國家安全教育在學校課程的推行模式及相關的教學資源,協助學校落實相關措施,以維護安全有序的校園學習環境,以及推展國家安全教育。
《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香港特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特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並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
教育局發言人説:“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亦是所有香港居民的共同義務。《香港國安法》的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通過防範減少制止和懲治的需要,而學校在有關的防範及教育工作中擔當着重要角色。”
學校應在策劃、管理及其他相關範疇,儘早檢視並制定措施,促進學生有效學習。包括確保所有學校教職員均須秉持專業操守,遵守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加強防範和制止在學校裏進行任何違法的教學和活動,預防並處理政治或其他違法活動入侵校園;以及幫助學生正確地認識《香港國安法》及國家安全所涵蓋的重要理念,讓他們瞭解法治精神,從而加強他們國家安全的觀念和守法意識,培養他們成為守法的良好公民。
發言人表示,教育局已根據以上基本原則,通過通告為學校提供有關行政、人事管理及教職員培訓、學與教、學生訓輔和支援,以及家校合作等工作範疇的指引。其中包括一些具體措施、例子及範本,供學校參考及跟進。通告還列出了辦學團體、學校管治機構及學校各級人員在制定及推行相關措施時應各自發揮的職能。
在國家安全教育方面,發言人指出,這是國民教育的一部分,兩者不可分割。國家安全教育的基礎是培養學生的國家觀念、民族感情、國民身份認同,以及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和責任感。因此國家安全教育並非只限於認識相關條文內容,更應涵蓋《香港國安法》的立法背景和意義,包括讓學生認識國家安全的不同領域,例如生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網絡安全等國家安全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發言人補充,教育局正更新課程文件,在中小學階段幫助學校推動國安教育。為協助學校有系統地全面策劃和推行國家安全教育,教育局沿用推行《憲法》和《基本法》教育的模式,新編訂了《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闡述現存於中小學課程內有關國家安全的課題、教學重點和學習元素。為讓學校知悉如何通過各科的課程內容自然聯繫並有機結合國家安全教育的元素,此次發出的通告也以小學常識科、中學地理科和生物科為例,解釋有關國家安全教育在不同科目層面的學與教重點。教育局將陸續公佈其他科目的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
此外,為支援學校順利地推展國家安全教育,教育局將持續更新相關學與教資源,包括初中現有15小時的“憲法與《基本法》”獨立單元,並加入3小時的“國家安全”單元。小學方面,教育局新制作了“國家安全·你我要知”有聲繪本。教育局將繼續適時向學校發佈新增的學與教資源。
教育局將為學校舉辦簡介會及專業發展課程,並持續與學界保持緊密聯絡。應不同情況提供適切支援,以協助學校推展有關工作。
編輯/趙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