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唐代的節度使來,同樣領兵駐守一方,看上去“位列封疆”的清朝總督們,權力其實小得多。
有多小?那就要比比唐代時動不動鬧大動靜的節度使們。盛唐年間的唐朝節度使,何止是手握重兵的一方統帥?更是獲賜“雙旌雙節”,也就是軍事指揮可以專斷專行,地方民事財政更是一把抓,連防區內的大小官員,也多是節度使一手任命。轄區大小城鎮堡壘,從士兵到官員百姓,全都要對節度使服服帖帖,幾乎是指哪打哪。甚至安史之亂爆發前,好些節度使更手握數鎮大權,等於幾十萬強兵在手。作亂?也就是下個決心的事。
以這個意義説,唐朝一直到天寶年間,才爆發了安祿山挑起的“安史之亂”,除了説明節度使制度夠坑,也足以説明安祿山外的大唐節度使們,忠誠度不是一般的高。
有了“節度使制度”這個坑爹教訓後,唐朝以後的各王朝,自然就長多了心眼。對於肩負領兵大權的要害職務,更是挖空心思設置“防火牆”,必須要把將帥作亂的風險降到最低。放在清代的總督身上,看似指揮千軍萬馬的統帥大權,當然也被百般限制。
清代的總督,承襲自明朝的制度,全名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權力也看上去很大,號稱可以“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也就是軍事民事吏治都歸總督管。而且大多數的總督,都是一口氣要管兩三個省。理論上説,這些總督大人,很有機會成為權傾一方的土霸王。不過,這也只是理論上。
首先一條限制清代總督權限的事實,就是官員人事任命大權。比起唐朝節度使們可以隨時撤換任命治下官員的輕鬆模樣,比如安祿山撤換任命兩千五百多軍官的“快速辦公”場面,清朝總督們若想這麼“輕鬆”,基本就是嫌命長:總督麾下的各級將領官員,基本都是中央任命,總督自己任命的官員,也必須報兵部備案。如果説唐代的節度使與部將,是百分百的“老闆員工”關係,那麼清代總督與部下,卻是實實在在的“上下級同僚”。
既然關係不同,大家都是在為朝廷工作,總督想要犯上作亂,基本就是分分鐘變光桿司令。
而更重要的不同,就是指揮權限。唐代的節度使們,都是權鎮一方的統兵大將,又有絕對獨立的指揮權,幾萬幾十萬大軍在他們手裏,就常像使喚自己胳膊一般。清代的總督呢?名義上麾下的人馬不少,但總督直接指揮的,只有三個營左右的“督標”,人數不過四五千人。而且就這麼點人馬,調動也必須經過朝廷同意,否則必然論罪。
至於總督轄區內的其他軍隊,照老百姓的話説,則是“各有各的孃家”。像漕運巡鹽這類部隊,都有各地的衙門管着,全都不是總督直屬。綠營部隊更是歸當地提督節制,平日裏總督更管不着,只有在遇到戰事時,經過朝廷委派,才歸總督調度。另外精鋭的八旗軍隊,是由清王朝直接委派的“八旗將軍”管轄,甚至從品級説,八旗將軍“會同奏事時列銜在總督前”,比總督的級別還要高。
這也就是説,倘若真有哪個清代總督,橫下一條心要造反,那麼他能調動的,最多就是四五千“督標”,而且很可能還沒打出什麼名堂,就被聞訊趕來的八旗綠營等各路部隊剿滅。
而且總督之下又有巡撫,巡撫的品級比總督低,卻不是總督的下屬,而且也掌握一定地方軍政權力,還有自己直接指揮的部隊“巡標”。兩者互相牽制,分散了總督的權力。好些地方的總督,比如閔浙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更是要和當地巡撫在同一個府邸辦公,互掐互撕都是常見事,甚至經常掐到皇帝面前。就算哪位總督心懷造反大夢,放在這鬧心工作環境裏,天天被巡撫瞪圓了眼睛盯着,日久天長也鬧沒。
至於造反必須的財政大權,唐朝節度使們那富得流油的腰包,對於清代總督們來説,更是痴人説夢。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前,清代總督除了完成朝廷賦税任務外,基本沒什麼截留錢糧的權限。招兵買馬之類的“燒錢”大事,基本是有心無力。
所以説,哪怕有為大清朝統帥千軍萬馬作戰的機會,清王朝的總督們,也都是打完了趕快收工。“圖謀不軌”這類評書裏常有的事情,在清代的總督權限制度下,總督們真心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