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冷絲
欄目|中小學教育
某位家長看到某個教師在家給孩子補課,心生不滿,隨後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理由為:教育部禁止在職教師補課,這位教師給自己孩子補課,不符合規定;對其他沒有補課的孩子來説,也是不公平的。
很多網友看到這則新聞啞然失笑,感覺家長的舉報行為是荒唐的。
但在冷絲看來,這事還真不是荒唐:充分説明大部分家長處於焦慮之中,對補課確實有需求。
教育部規定中小學在職教師不能參與補課,有門路和有經濟條件的家長還是會找到有效的補課途徑,大部分沒有門路也沒有經濟條件的家長就擔憂“不公平”。
教育部出台的禁補政策,堪稱史上最嚴,明確各種補課行為必須禁止,各地教育系統不僅轉發了該文件,也在嚴格執行這一政策。
應該説,教育部禁補政策的實施,對於有償補課利益鏈上的各方,都影響深遠。
不難看出,教育部禁補政策的出發點是對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依法規範公共教育資源配置,提倡素質教育,讓學生在有償補課和學業壓力中解放出來,培養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提高學習效率,減輕家長經濟負擔,營造良好的師生關係。
禁補政策的最大作用,在於向廣大師生傳遞一種信號:即改變應試教育的單一評價體系,而要建立更為科學合理的素質教育綜合評價體系;不僅要注重學習結果,也要兼顧學習過程評價;既要學生全面發展,又要兼顧個性特長。
這是教育部實施禁補政策的初衷。然而,例行禁止了嗎?目前的狀態和執行效果又如何?
其一,目前的補課市場需求依然強烈,中小學生和家長的補課意願並沒有降低,僅有部分中小學生將補課的場地轉移到社會培訓機構。
其二,減負的目標並沒有實現,學校不再承擔有償補課,但是並不意味學生的負擔下降,因為大部分家長仍然希望小孩報名參加各種培訓班,以此來提高學習成績。
其三,禁補令實施後,仍然有不少在職中小學教師挺而冒險,繼續投資入股或者參與課外有產補課,並且培訓的方式更為隱秘。比如,通過熟人或者家屬為名義法人,自己則是實際投資人或者主要中介者。
其四,儘管有禁補令政策的明文規定,但是與社會有償補課機構相比,參與有償補課的學生中,大部分學生仍然更願意選擇在職教師參與的培訓機構。
從這幾點來説,禁補令政策的效果並不理想。
教育部的禁補政策僅僅限制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的行為,並沒有對社會上其他的培訓機構進行限制和打擊。實際上,對社會培訓機構沒有有效指導和規範,一直是教育部門的軟肋。
另一方面,由於應試教育的指揮棒仍然發揮着主要作用,學生們的負擔其實並沒有減輕,只不過將補課的場地從學校轉移到了社會培訓機構。因為,政策雖然出台,但學生補課的需求並沒有減弱,就有可能被社會補課機構滿足,作為盈利為目的的社會補課機構,成本和收費往往要比公立學校的高。
所以,補課效果暫且不説,但是家長的經濟負擔卻有可能比以前更加重了。
禁補政策旨在禁止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行為,然而對參與有償補課的另一主體,即對學生和家長並沒有做任何要求。
學生和家長的態度如何,這當然能影響政策執行。比如,學生和家長為了分數,補課衝動依然存在。
面對禁補政策,因為家長也有補課的需求,如果家長堵門要求學校和在職教師補課,而教師又不願意無償補課。在這種情況下,學校和教師將面臨三種選擇,一種是不補課,一種是補課不收錢,一種是有償補課。
在這三難的境地中,教育部禁補政策的結局將會是非常的尷尬。
禁補政策除了明確減輕學生和家長負擔外,還希望在一定程度上維護教育的公平。所以禁止有償補課,得到社會大部分人的響應,但該政策最終是否真的會促進教育公平?這還有待商榷。
家長舉報教師在家輔導自己的孩子,這是表面上看似荒唐的鬧劇,背後顯現出來的問題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