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摔傷算誰的責任?一直以來都是爭議的焦點。
這不,一個小孩子在學校玩耍時不小心摔傷了,磕到了臉,回到家,家長看到心疼得不行,就在家長羣開始向老師詢問。
剛開始很好,老師解釋了:小朋友在學校吵鬧追趕很正常了,孩子比較調皮,以後注意點了。
然後家長就説:看到小朋友吵鬧你沒有説嗎?孩子在你們學校讀書讀成這個樣子!
然後老師也解釋了:他的傷口只是搓破了一點點皮(意思就是不嚴重),另外老師也不能時刻守着孩子們,老師也有自己的事情。
家長一聽不願意了,指責老師:為什麼不給家長通知一下呢?還把責任全部推到孩子身上。
説着説着,兩個人就開始吵了起來,家長先爆粗口:“你他媽的在那裏你就教好,要不然你不要教呆在那裏幹嘛”
老師也很生氣,但還能忍,對家長説道:你作為一個家長,不給小孩子樹立榜樣,開口閉口對老師就是這麼不尊重,還好意思來説我。
估計家長也生氣了,最後老師忍不住罵道:你他媽眼瞎了呀,我不在學校裏面做事,誰來給你兒子打分,你那麼有本事,你乾脆帶回去自己教呀!
接下來兩個人的言語更是不堪入目。
看到這裏,我也很震驚,家長羣那麼多人,為什麼非得在家長羣互撕呢?不能換個地方嗎?這樣的溝通能解決問題嗎?
作為家長心疼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能把所有責任都歸結到老師身上。還是那句話,老師也不可能時時刻刻都盯着孩子們。
現在很多家長的想法就是:我把孩子送到了學校,那麼孩子的一切問題都歸老師管,如果孩子磕傷了、摔倒了一定是老師的責任。有些家長就認為老師沒有盡到教育和看護的責任。
但事實上,就算老師每天講幾百遍安全教育,也不可能杜絕孩子們受傷的情況發生。小孩子正處於愛動的年紀,下課打打鬧鬧,追趕瘋跑都是正常現象,學校孩子多,難免會發生一點意外。另外小孩子自身防護意識比較弱,自己走着路也可能摔傷。所以,這些與老師的責任關係真的不大。
老師的職責主要是教書育人,不是時刻盯住孩子的保姆。所以孩子一受傷就追究老師的責任是不對的。
作為老師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家長也不對,但在對孩子的受傷認定上,老師和家長所站角度不同,可能也會不同。
現在的家長都心疼孩子,就算孩子受一點點皮外傷,可能都感覺受傷非常嚴重。但作為老師,一般的做法是:只要孩子受傷不嚴重,一般就不會通知家長,如果受傷很嚴重,才會通知家長的,必要時還會第一時間送孩子去醫院的。
這位老師在學校看到孩子時,只是臉上擦破了一點皮,老師感覺問題不是很大,所以沒有通知家長。但孩子回到家(過了一段時間),家長看到孩子的臉已經有點腫了,感覺受傷比較嚴重,所以指責老師,為什麼不第一時間通知家長?
實際上這是彼此對受傷認定上的不同,老師們在校看到孩子時孩子受傷確實不嚴重,感覺問題不大,所以也沒太放在心上。但家長看到孩子是幾個小時後了,可能傷又嚴重了些。
我的看法是:
這件事本身問題不大,老師也沒多大的責任。但家長最先爆粗口,惹怒了老師,所以雙方才開始互撕。
很多人指責老師不該罵人,就算家長爆粗口,作為老師也不能罵人,原因很簡單,你是老師。你是教書育人的老師,必須文明,別人再粗魯,你也不能罵別人。
但問題是:難道老師就一直該被人辱罵嗎?不能還口嗎?尊重是相互的,老師需要尊重家長,同樣家長也必須尊重老師,只有如此,雙方關係才可能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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