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準這15項!名單公佈了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近日公佈了2021學年進入中小學校的全省性競賽項目名單,確定“浙江省中小學生文化尋根活動”“浙江省青少年標準化奧林匹克競賽”等2項競賽項目為2021學年新增進入中小學校的全省性競賽項目。  2021年開始,省教育廳採用清單目錄式管理,2021學年進入中小學校的全省性競賽項目名單將結合本次評審結果和前兩次認定結果(項目仍在有效期限內)予以一併公佈。

認準這15項!名單公佈了

注:由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性學生體育藝術實踐活動納入常態化教學實踐活動計劃,另行公佈。

省教育廳提出要進一步加強競賽項目管理。

落實競賽屬地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引導學生和家長堅決不參加名單以外違規舉辦的競賽活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組織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名單之外的競賽活動,也不得為其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

嚴禁競賽違規收費  各競賽主辦單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必須堅持公益性,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競賽主辦方、承辦方不得向學生、學校收取任何費用,堅決做到“零收費”;不得通過面向參賽學生組織培訓、冬令營、夏令營等方式,變相收取或攤派費用;不得推銷或與一些公司掛鈎變相推銷資料、書籍、商品、服務等;不得借競賽之名開展等級考試違規收取費用。

加強競賽日常監管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調研巡查、接受羣眾舉報等措施,加強對競賽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嚴肅查處競賽中出現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同時堅決防止由家長或其他人代勞等參賽作假行為。

規範競賽結果應用  為落實“雙減”要求,切實減輕學生負擔,任何競賽獎項均不作為基礎教育階段招生入學的加分依據。不得將任何競賽獎項作為升學依據,也不得將各類競賽獲獎情況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中考)加分依據,相關特長和表現等可以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舉辦人員聚集的競賽活動,主辦單位須報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門同意,並根據要求,切實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來源:浙江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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