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名辦校”有名無實當休矣,別把“好經”念壞了

“冠名辦校”有名無實當休矣,別把“好經”念壞了
某學區房樓盤。圖片來源:半月談網

掛着名校牌子,卻跟名校教育資源毫不沾邊?家長高價購買“學位房”,卻發現教學質量並不如人意?近來,一些合作辦學過程中出現的“冠名辦校”、“掛牌辦校”有名無實、地產商把辦校變成“售樓招牌”等現象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當前,我國城鄉和區域之間在師資力量、辦學經費、辦學規模效益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合作辦學是加強優勢互補、促進多方共贏、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益的重要途徑。一些教育資源相對缺乏的地區與名校合作辦學,對名校來説,可以最大程度發揮自身的品牌效應;對地區來説,可以依託名校雄厚的教育資源和成熟的辦學經驗提升教育水平。這既是發展教育事業的創新之舉,也是提升教育質量的共贏之策。

然而在現實中,一些機構把合作辦學的“好經”念壞了,歸根結底就在於喪失了教育立德樹人的定位,陷入片面追求經濟利益的泥淖之中。有的所謂名校合作辦學,只是單方面蹭名校熱度;有的合作辦學雖與名校有關,更多是掛塊牌子,實質性指導和資源投入不足,教學質量堪憂……類似行為不僅背離了合作辦學初衷,還有欺詐嫌疑,可能面臨相關法律懲罰。此外,一些地方還出現房地產企業參與合作辦校的現象,名校招牌成為“售樓招牌”,讓原本“公益性”“普惠性”的義務教育水漲船高,加重家長經濟負擔、加劇社會焦慮。走偏、過熱的名校合作辦學影響了正常的教育生態平衡,亟待加強引導規範和監管。

對惡意“蹭名牌”的行為,名校要及時向社會澄清,以正視聽。如果選擇與相關機構合作辦校,則要甄選有合法資質、誠實守信、社會責任感強、管理水平高的合作方,藉助合作辦學進一步提升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加強在教學、師資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選派骨幹參與合辦學校的管理工作,只有紮紮實實提高合作辦學教育質量,才是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也是對自身的信譽負責、對教育事業負責。

防止名校合作辦學野蠻生長、變形走偏,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力度。從事前加強審核、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到事中強化督導、嚴格監管合作辦學協議落實情況,再到事後做好合作辦學項目的評估檢查工作、對存在的問題予以通報和追責,每個環節都關係到合作辦學的質量和成色,每個環節都不能缺位。在規範名校合作辦學工作上,一些地方已經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如重慶要求公辦中小學不得新參與舉辦民辦學校,湖南長沙嚴格合作辦學審批程序,創新辦學模式,全面提升辦學質量。只有在相關經驗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才能形成長效機制,推動名校合作辦學行穩致遠。

合作辦學、聯合辦學只是提升辦學質量的路徑之一,加大本地教育投入、紮實練好自身教育基本功,才能讓更多優質教育資源落地生根。以合作辦學為契機,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互通,帶動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讓每個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質量教育的目標必能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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