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高考的考生須考前14天內進行自我體温監測

參加高考的考生須考前14天內進行自我體温監測

5月18日,據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消息,參加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考前14天內進行自我體温監測,如實填寫體温監測登記表,考生本人和家長(或監護人)簽字後,考生在進入考場時須將此表交給監考老師。

外省返晉參加考試的考生、在考前14天內有去過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者健康碼異常的考生、考前14天內出現發熱(體温≥37.3℃)咳嗽症狀的考生,需持考前近3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核酸檢測為陽性的,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進行處置。


來源:黃河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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