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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3月12日訊(記者 高眾)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合理確定第二學士學位教育規模,充分發揮高等教育資源優勢,加快培養社會緊缺人才,大力培養複合型人才,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為穩定就業、增強學生就業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結合社會用人需要、學生個人發展需求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系統化推進專業設置、招生、培養、就業等各個環節工作,確保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教學質量。
《通知》明確,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納入有關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管理,招生範圍、報考條件和考試招生辦法由高校自主確定。可以只招收本校學生,也可以跨學校招生。
《中國教育報》2021年03月13日第3版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