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小學、初中就便安排 中考考生有加分

記者沈紅明  特約記者程建專  通訊員張傑

    6月7日,記者獲悉,市教育局聯合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隊,制定出台了我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此外,市教育局還制定出台了孝感市公安、司法民警優撫對象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

    全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一、優待對象範圍

    (一)烈士的子女。

    (二)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三)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四)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英雄模範(含轉制前獲得的相應獎勵,以下簡稱英雄模範)的子女。

    (五)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指消防指揮員和消防戰鬥員,不包含政府專職消防員和消防文員)。

    上述人員因公犧牲、殘疾、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三等功以上獎勵時,應為在職消防救援人員。

    二、教育優待措施

    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在教育方面享受與駐孝現役軍人子女同等優待政策。

    (一)在高等教育方面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落實。

    (二)在高中階段教育方面

    1.烈士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時,升學成績總分加20分參加錄取。

    2.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英雄模範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時,升學成績總分加10分參加錄取。

    3.在消防救援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或有子女後累計工作5年以上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時,升學成績總分加10分參加錄取。

    4.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需要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以任選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習期間,優先享受減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

    (三)在義務教育方面

    烈士、英雄模範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在職消防教援人員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優先安排到小學和初中就讀。

    (四)在學前教育方面

    烈士、英雄模範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在職消防教援人員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進入公辦幼兒園就讀。

    (五)在轉學辦理方面

    消防救援人員因工作調動、生活基礎所在地變更的,其子女在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階段申請轉學的,各縣市區教育局按照我市普通中小學生轉學政策及時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三、申請辦理程序

    (一)個人申請。子女為次年符合上述優待條件對象的消防救援人員,應於每年11月向本人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證明材料至少包括:消防救援人員身份有關證件,工作時間證明)。

    (二)信息審核。各部門、大隊於每年12月前收集彙總符合優待條件對象的信息,報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審查,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於每年12月底前,對全市符合優待條件對象的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

    (三)辦理落實。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的優待工作,由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或法定監護人户籍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隊會同縣市區教育局負責落實,縣市區教育局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協調解決;高中階段教育的優待工作,由市消防救援支隊會同市教育局負責落實;高等教育的優待工作,由市消防救援支隊報省消防救援總隊協調省教育廳、省招生辦公室辦理。

    公安、司法民警優撫對象子女

    一、優待對象範圍

    (一)公安、司法民警烈士(以下簡稱烈士)的子女。

    (二)公安、司法民警一級、二級英雄模範(以下簡稱英模)的子女。

    (三)因公犧牲民警的子女。

    (四)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的子女。

    上述人員因公犧牲、傷殘或被授予榮譽稱號時,應為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職人民警察。

    二、教育優待措施

    (一)學前教育方面

    烈士、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就近就便安排到公辦幼兒園就讀。

    (二)義務教育方面

    烈士、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教育質量較好的公辦小學、初中就讀。

    (三)高中階段教育方面

    1.烈士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升學成績總分加20分參加錄取。

    2.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升學成績總分加10分參加錄取。

    3.烈士、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需要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以任選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習期間,優先享受減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

    三、優待程序

    (一)個人申請及信息審核。每年4月底前,優撫對象子女申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入學優待的,由民警所屬單位政治機關審核,對符合優待條件的人員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公示結束後對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信息出具意見,並將子女入學名冊及相關證明材料分類報至擬入讀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二)辦理落實。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的優待工作,由民警所屬單位政治機關會同優待對象子女擬入讀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擬入讀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協調解決;高中階段教育的優待工作,由民警所屬單位政治機關會同市教育局負責落實。

    鏈接

    5月底,為了進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關心關愛和服務保障工作,市教育局、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結合實際制定出台了孝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教育優待辦法:

    2020年秋季,入學幼兒園的,根據家長意願及户籍所在地情況,優先安排到轄區公辦幼兒園或公益普惠性幼兒園就讀;

    升入小學或升入初中就讀的,由户籍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在學位允許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則優先安排到相對優質的學校入學;

    2020年參加中考的,在其錄取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後參加中考招生錄取,申請就讀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的可按學生意願直接錄取;

    外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在我市就讀並符合今年中考報名資格的,參照本地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執行。

    注意:本辦法為一次性優待政策,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實施。(詳見《孝感晚報》5月28日5版)

來源:孝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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