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被冒名入學者給予相應救濟

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二次審議的教育法修正草案,針對現實中的突出問題,主要對完善冒名頂替入學行為的法律責任等作了完善。在分組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了對被冒名者給予相應救濟、對於非政府工作人員冒名頂替入學的處罰以及為孩子減負等相關建議。

在分組審議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鋭建議,在完善冒名頂替入學行為相關法律責任的同時,從恢復入學資格等方面,對被冒名者給予相應救濟。

鄧秀新委員認為,對於非政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或者冒名頂替入學的,也應增加相應處罰條款。

江小涓委員提出,法律應明確溯及既往:“因為在本法出台之前的行為不受本法約束,這就要明確以前發生的情況是不是要追究。”

劉遠坤委員瞭解到,現在中小學生大部分時間被上課和作業充斥,普遍睡眠時間不足。他提出,將“在中小學取消課外作業、取消晚自習、取消寒暑假作業”寫進草案,應把孩子們從繁重的作業中解脱出來,才能真正做到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讓他們更好地成長。

據悉,教育部正在對規範教育培訓機構、加強校外培訓管理等問題開展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臧鐵偉表示,待條件成熟,在對教育領域法律統籌修改時,會對規範教育培訓機構、為孩子減負方面的內容一併作出規定。

作者:王俏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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