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改革的各項措施已經全面鋪開,如無意外,大明帝國將由此走向一個真正的萬曆中興。
可惜,張居正於當年六月二十日突然病逝,在張居正的陰影中當了十年皇帝的明神宗,覺得是時候從這片陰影中走出了,所以,他通過給張居正擬定了一個比文正低一等的諡號文忠來測試朝堂上下的態度。
面對明神宗的測試,朝堂上下也通過彈劾張居正的接班人潘晟來看看明神宗是不是真的下定決心要從張居正的陰影中走出,結果潘晟以“新銜致仕”。
這樣,明神宗就與朝堂上下達成了一致,開始對張居正進行全面清算。
這一政治形勢,被一直期望給父親洪朝選翻案的洪兢抓住了,他決定將父親洪朝選包裝成不畏張居正強權的義士、給負責主審洪朝選的福建巡撫勞堪貼上獻媚張居正的標籤。就這樣,勞堪案的大幕被拉開了。
勞堪既是一位廉吏、又是一位幹吏,蔡廷臣《明誥封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敬所勞公墓誌銘》中就評價勞堪“涉歷半海內,所至聲聞赫奕,鹹以冰玉為稱首”。
洪朝選案發時,勞堪雖為福建巡撫,但他是在接到刑部的公文後才發兵逮捕了洪朝選,如果非要説勞堪在洪朝選案中有過失的話,那就是他疏於防範導致洪朝選在獄中自縊身亡。
在洪兢眼裏,勞堪的這個過失當然是值得大做文章的一點,所以在他的重新包裝下,洪朝選案就變成了這樣——洪朝選於隆慶二年勘遼時,因不願配合張居正誣陷遼王而得罪了張居正,張居正對此一直耿耿於懷,此事恰好被外放地方長達二十年之久的勞堪獲知,所以他就通過羅織罪名陷害洪朝選的方式來向張居正獻媚,以求升遷。
洪兢重新包裝的洪朝選案其實是經不起推敲的,勞堪升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的時間是張居正病逝後的萬曆十年七月十五日,並且勞堪升遷的詔令是明神宗親自下達的,此時朝中清算張居正的運動正如火如荼,勞堪根本不可能在向張居正獻媚後還能獲得升遷。
對此,洪兢當然心知肚明,但是將勞堪跟張居正聯繫起來是他為父親洪朝選翻案的唯一機會,他只能藉此奮力一搏。
為了保證翻案成功,洪兢找到了兵科給事中孫瑋,恰好孫瑋也想借清算張居正積攢以後升遷的政治資本,所以他就根據洪兢版洪朝選案嚮明神宗上了一道《協理台臣(勞堪)險惡異常乞賜罷斥以重風氣疏》,《明神宗實錄》中記載了其中部分內容:
勞堪倚法作奸,殺人媚勢,神人共憤,國法難容。國朝大臣未有無故冤死獄中者,原任刑部侍郎洪朝選,以勘遼藩事得罪居正,堪希居正意,殺朝選媚之,極其慘酷。至其子洪兢赴闕控訴,堪飛書馮保,廷杖幾死。有臣如此,將焉用之!
接到孫瑋的奏疏後,明神宗批紅:“吏部看了來説。”此時,吏部尚書是嚴清,由於“張居正當國,尚書不附麗者獨清”,所以嚴清深受明神宗倚重。
嚴清此前是刑部尚書,當年逮捕洪朝選的檄文就是他簽發的,所以他對洪朝選案的來龍去脈自然是清楚的。但是孫瑋將洪朝選案同張居正和馮保都聯繫了起來,他也只能嚮明神宗回奏:“勞堪回籍聽調。”明神宗看到嚴清的回奏後,當即表示同意。
這説明,明神宗一定要徹底完成對張居正的清算,即使勞堪是他提拔的,只要跟張居正扯上關係,就一定要徹查清楚。
勞堪的回籍聽調,使得洪兢看到了洪朝選案翻案的希望,於是他決定趁熱打鐵。
這一次,洪兢找到了湖廣道御史於有年。於有年,山東臨清人,與洪朝選家族頗有淵源,洪朝選任山東巡撫時曾幫助過他,洪朝選的族侄洪邦光跟他是同年,洪兢曾跟他一同在南京為官,所以他想都沒想就答應幫洪兢彈劾勞堪。
然而,洪兢這次卻失算了,於有年彈劾勞堪的奏疏呈上去之後,遭到了明神宗嚴旨切責:
言官論人,須當審事實參詳公論,若不諳事情始末,不分人品高下,輒肆詆排大臣,將人人自危,豈成政體。於有年躁妄當治,姑從輕罰俸半年。近日,科道官爭以奸黨為言,斥退已多;今後,務體國惜才,用養和平之福。若再有違旨搜索往事的,定行重治不饒。
自清算張居正的運動開始,言官們只要聽到誰可能是張居正的親信,就捕風捉影的上疏彈劾,導致朝政一片混亂,人人自危。這種情況是明神宗不想看到的,所以他就想借嚴旨切責於有年來制止朝政的混亂。
可惜,清算張居正的運動一旦開始,就不是明神宗説結束就能結束的,朝中那些反對張居正改革的大臣、想借清算張居正積攢政治資本的言官、妄圖利用清算張居正達成自己目的之人都在藉機興風作浪。
這種情況下,於有年反而不怕了,在他看來,只要能成功彈劾勞堪,以後就能平步青雲,所以他又上了第二道彈劾勞堪的奏疏。
洪侍郎勘問,自有明條,乃屏去衣食,致迫縊於獄中,八閩之仕類切齒;譚副使送飯,亦非大故,乃當堂面叱,更揭寘於論列,一時之僚屬寒心。縱訟師葉國等,以洪黨恐嚇平民,騙銀千兩;寵承差翁時雅,以爭道凌辱都閫,反揭中傷。希媚權門,而誣習推官以逢迎;嗔恨洪兢,而買求太監以杖責。
這封奏疏中,於有年直接將洪朝選自縊身亡説成是勞堪逼迫所致,妄圖藉此爭取輿論優勢。
果不其然,於有年上疏後,刑科給事中戴光啓和李廷儀又分別上疏彈劾勞堪。只是,二人的目的卻不盡相同:戴光啓早年曾幫助張居正的兒子張敬修科舉登第,後經申時行的幫助才免受牽連,此時急於想通過彈劾勞堪來戴罪立功,李廷儀則跟洪邦光是同年,此時也想借彈劾勞堪積攢政治資本。
與此同時,明神宗也從嚴清那裏詳細瞭解到了勞堪審理洪朝選案的整個經過,所以在跟嚴清商議後,他想到了一個既能平息輿論壓力又能保全勞堪的方法:勞堪降一級調任南京。
這個結果當然是洪兢無法接受的,所以他又聯繫到了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丘橓、刑部右侍郎陳瓚、刑部員外郎李懋檜、都察院左都御史吳時來和大理寺右少卿李尚思等人一同上疏彈劾勞堪。
這麼多朝中大臣一同彈劾勞堪,明神宗也開始動搖,他必須要搞清楚勞堪是否是洪兢説的那樣,於是他下詔令福建巡撫和巡按御史重申洪朝選案。
根據《明神宗實錄》中的記載,重申洪朝選案的結果是:朝選以進士致侍郎,居鄉武斷,奪人產業,且專利弟侄,恃勢吞騙鄉人產業,刁惡兇黨,投為奴僕,攪擾商税,皆有原害為證。
這個結果證明勞堪逮捕洪朝選完全是合情合法的,但是那些參與彈劾勞堪的大臣、言官們卻不依不饒,他們以勞堪疏於防範導致洪朝選在獄中自縊身亡為由堅持要將勞堪定罪,最終,明神宗只能無奈的向他們屈服,將勞堪充軍邊衞。
隨着勞堪被充軍邊衞,明神宗驚訝的發現自己雖然走出了張居正的陰影,但是朝政的混亂和那些不問青紅皂白堅持要將勞堪定罪的大臣、言官們又給他製造出了一個更大的陰影,所以,勞堪案也就成了壓垮他的第一顆稻草。
【璽言春秋明末歷史第三十五講,參考文獻:《明史》、《明神宗實錄》、《萬曆邸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