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狼煙”並不是用狼糞燒的,那為何要叫狼煙?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經典

在古時候,只要“狼煙四起”,就代表着有戰爭即將發生,邊疆不平靜。
燒狼煙,其實是古代一種常見的軍事作戰報警信號。在《酉陽雜俎》中,就曾描述狼煙,起名於燒狼糞。
《酉陽雜俎·毛篇》載:“
狼糞煙
上,烽火用之
。”
但這真如傳聞所説,狼煙是用狼糞焚燒而成的嗎?今天,一更就帶大家瞭解一下有關狼煙的冷知識。
如果你翻閲《辭典》,的確會找到古時曾用狼糞燃燒升起的狼煙相關記錄。
宋朝陸佃在《爾雅-釋獸》中,曾描述了“
古之烽火用狼糞,取其煙直而聚,風吹之不斜
”。
形容用狼糞燒出的煙,是“狼糞煙直上,烽火用之”。但事實果真如此嗎?
狼煙是否用狼糞燃燒而成,最開始是有外國學者研究經濟學原理而提出的。
經過一番假證發現,如果在長城點燃的狼煙,全是由狼糞所點燃,那尋找狼糞就成了當時的一番巨大工程了。
而結果是,所收集來的狼糞,根本不夠點燃狼煙的三分之一。
況且,狼這種動物不僅攻擊性強,而且生猛。危險不説,你還要在它剛好“如廁”的時候,拿到新鮮熱乎的糞便,那怕是有點難,何況量還那麼大。
因此推斷出,古時的行軍作戰,是不會採用狼糞來生成狼煙。
那為什麼會有狼煙是由狼糞燃燒而成的傳説呢?
這還與歷史上的著名醫藥學家李時珍有關,在開始傳出燃燒狼糞的煙會像狼的腸子一樣直,不會因為風而吹散的流言後,李時珍並沒有去考據其真實性。
還在《本草綱目》中記錄下了:
狼因其腸子直其排泄的狼糞點燃也是“直上烽火”的傳言
這樣謬傳的言語,包括後面的抗倭名將戚繼光也確信了,且誇大了狼糞的作用。還稱其燃燒狼糞效果最好等等這樣的虛假信息。
隨着這些人的相關記錄和謠傳,狼煙,是用狼糞燒出來的煙,這個謬論,就以訛傳訛,流傳到現在。
既然狼煙用的不是狼糞,那“狼煙四起”中的狼煙,究竟是什麼材料燒的?
在古時邊疆,每隔一定距離,便會設置一個巨型烽火台。而這個距離要求是,必定能看見對方相互燃起的煙火。
在烽火台上有三個土灶台,在每日的早中晚,都會進行一次點灶活動。
《墨子-號令篇》中就有“
晝則舉烽,夜則舉火
”的説法,這就是烽火的來源,也是“報平安”的做法。
除此之外,白天與夜晚所燃燒的材料也不大相同。
在白天,先以乾柴點燃,再配以半濕柴共同燃燒而成,在這個過程中,加以合適的油脂類助燃產品,生起來的煙大多為又濃又直的黑煙。
“烽火”中的烽,其實就是煙,用乾柴雜草、半濕柴,還有一些植物油脂類助燃產品等點燃而成。
到了夜晚,由於光線不及白天,便點燃煙火。當時收集的動物糞便完全不夠夜間燃燒,於是就地取材,利用紅柳、梭梭樹、雜草與幹樹枝進行燃燒。
而這些物資混合起來效果奇佳,也達到了原先的目的,夜間燃燒起的煙就被稱作“燧”。
當然,炬火數量和應滅次數同敵情的嚴峻程度也有關。沒有特殊情況,則放平安火示意。
如果到了雨天,燒煙便不再有任何意義,這時候會派出專人前往最近的烽火台,進行信息傳達和觀察敵情。
按照唐朝的相關制度,每隔三十里,就要放一座烽,而且位置要高,還要陡。如果地勢不便,有山座隔離,那就多置一座,但兩處都要互相看得見。
《武經總要》記載:“唐法:凡邊城
望,每三十里置一烽,須在山嶺高峻處。若有山岡隔絕,地形不便,則不限一數,要在烽烽相望。若臨邊界,則烽火外周築城障。”
除了烽火的放置,還配備了專人管理。大概意思就是,有主副負責人各一位,另每一座烽火台擔任望視敵情動靜的員丁6人。
5人要換班時刻觀望,1人負責掌管派送兵符通牒等,各司其職。
《武經總要·唐兵部烽式》載:“凡掌烽火,置帥一人,副一人,每烽置烽子六人,並取謹信有家口者充。副帥往來檢校,烽子五人分更刻望視,一人掌送符牒,並二年一代,代且須教新人通解,始得代去。如邊境用兵時,更加衞兵五人,兼收烽城。”
狼煙是古時邊防軍事的一種報警信號,因此唐朝時,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條文以及使用細則。
比如上文提到唐朝兵部的《烽式》,大概就是相關使用細則的一些規定説明,畢竟打仗也不是兒戲。
之所以取名狼煙,是因為當時中原的人首次見到遊牧民族時,被他們的速度與力量所折服,就像“狼”一般的聰明與鋒利。
加之信息的交流不通暢,誤傳突厥人的祖先是狼進化而來,而其妻女也是狼所演變。故此,突厥人所組成的軍隊,也被稱為“狼隊”,領導人被稱為“狼主”。
其實這種説法的來源可信度不是很高,但有一個重要的理由是,因為遊牧人喜歡生食動物之肉,且將動物的皮毛做成衣服帽子等等裝備自己,好讓自己隱秘在叢林當中被當作動物而方便進行偷襲活動。
從而有了放狼煙,寓意着“狼來了”的遊牧民族入侵的説法。
但其實,在少數民族文化中,尤其在西北地區,的確信仰着狼為他們祖先的文化。從以往的歷史記載來看,匈奴人信仰的狼圖騰,便是最有利的證據之一。
唐朝時,吐蕃國也同樣信仰狼作為他們的民族神,故唐朝把吐蕃稱作“狼蕃”。這樣一來,燃燒狼煙,就代表着有外敵入侵,預示着邊境即將發生戰爭。
因“狼”放煙,本身與狼無任何關係,只是一種比喻象徵罷了。
因此,“狼煙”便由此而來。
當然,狼煙作為古時軍事報警信號,傳達的速度也是很可觀的,可做到“一夜就傾萬里”。
狼煙作為重要的古代軍事通訊手段,被一直延用到了明清時期。有效並及時地幫助了國家抗擊外族入侵,為國家作出了重大貢獻。
儘管到了如今,它失去了原先的職能,但它卻早已成為了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部分。
至今在山東煙台,作為明朝海關防禦部署、抗擊倭寇的重要關口,在當地還設置了類似烽火台的“狼煙墩台”,繼而被當地人稱作了後來的煙台。
在歷史的沉澱下,成為了我們懷古歷史的重要見證。
參考資料:《武經總要·唐兵部烽式》《衞公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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