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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古裝影視劇的耳濡目染下,我們對“壯丁”“人丁興旺”諸如此類的詞彙並不陌生,傳宗接代、繁衍子嗣在古代家家户户都是頭等大事。
即使是生活在思想開放的現代社會,不過就算是八零後九零後,我們在小時候還是或多或少有感受到自古以來“重男輕女”的風氣。
比如説家中老人長輩會強調自己不像別人家那樣“重男輕女”,未免有種“此地無銀”的感覺,在偏僻鄉村地區更有甚者會把剛出世的女娃偷偷扔掉,越不發達的地區越是如此,這樣“性別歧視”的文化糟粕自古以來流傳至今。
在落後封建的古代社會,甚至對於家中生男生女都有不同的稱謂,生男孩叫“添丁”,生女孩叫“添口”,其實這種“男丁女口”的説法也是男尊女卑性別歧視的一種體現。
一、“添丁”、“添口”
事實上在遙遠的封建社會,主要的生產方式是男人耕地女人織布,即“男耕女織”。因為生理結構的不同,女性生來力量就比較小,甚至成年女性也比成年男性弱,然而,男人生來就有良好的體力,承擔着務農的任務。
在古代,生男孩被稱為“添丁”,但是那些被稱為“丁”的人必須是成年人,因為只有在成年之後,他們才能承擔家庭的體力勞動,因此在古代,十六歲到六十歲之間的男人被稱為“丁”。
由於婦女在古代生產中從事紡織、烹飪和家務勞動,她們就不能勝任繁重的農業勞動,地位遠遠低於男性,也就是因為不能耕種農活,卻多了一張吃飯的“嘴”,所以古時候出生的女孩被稱為“添口”。
眾所周知古代重男輕女,這是由於他們認為男孩的出生可以增加農業生產的勞動力,而氣力不足的女孩被認為只是多了個吃飯的“口”,而不能耕種土地,在古代家庭,生女孩被認為是“虧本買賣”。
二、與賦税徭役有關
“丁”與“口”的稱謂與古代社會的賦役制度有着密切的關係。
秦漢以來,對土地、人口、户籍等徵收賦税,包括實物、貨幣、勞力等,關於這一方面,秦始皇頒佈了“使黔首自實田”的法令,命令地主和土地所有者按照法令中的規定申報土地持有並納税。
到了漢代,政府不僅收田租,還輸出賦,也就是説,政府以户口為標準,按人口數量計算人口税,按土地數量徵收土地税,如果成年婦女沒有土地,人口税收就會被徵收,而不徵收土地税。
除此之外,在漢代,除口賦外,還徵另一種人口賦税,提供口賦的錢並不是人口賦税,自唐代以來,繼承了魏晉南北朝的税收算法,有田的男丁需要按時納税。
隋唐時期,我國古代税收制雖然趨於完善,但也走了不少彎路。例如,在雙税法之後,以丁户為基礎的租金調整法不再適用,田賦的表達一度被稱為胡賦,其意義也發生了變化。
其中,耕地是指土地徵收的地租,最初“賦”是由“軍賦”基金轉化而來的人頭税,相當於不服兵役的補償。晉武帝頒佈《佔田令》,規定丁男按五十畝繳納田租,丁女按二十畝繳納田租。
在古代社會,由於作為農民最大資產的土地相對稀缺,土地的分配多以男性數量為主。因此,它指的是可以作為勞動力的成年男性,這與當時的土地制度有關。
在宋代,丁口簿被用來登記二十歲到五十九歲男性的姓名,以分配徭役和税收;明代開始採用鞭法徵收錢款和地租,人口賦税的色彩和個人依賴性逐漸減弱;清朝有一個過渡時期,康熙五十一年,宣佈以第五十年的丁數量為標準,對丁的數量不再徵税,即使是添丁也不例外。
雍正還進行了一次偉大的改革,他將人口税和土地税合併成一個,並且廢除前“人頭税”,成為清朝統一的制度。
可以説,丁銀與田賦的統一是以農地為徵税對象,簡化了税收和徵管程序,是歷史上的一大進步,這也是經濟發展的產物。商品經濟活躍,土地税雖然數額仍然很大,但在清代財政中所佔的比例已經相對較小。
然而,這一傳統的影響是深遠的,包括香港以前的房屋改革也深受影響。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後代也被稱為丁,“丁屋”由此而來,“丁”既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在古代,男孩的出生稱為添丁,女孩的出生為添口,都是在傳統制度下的產品。
三、男尊女卑的思想
事實上,在一開始並沒有男尊女卑的概念,而且女性的地位是比較高的,在舊日的母系社會中,婦女是主要的勞動力,男人常常在家裏做一些家務。在那個時候,女性可以有很多男性伴侶,所以那個時候女性所生的孩子不能確定父親是誰。
當時婦女是主要勞動力的原因是手工業在採集、捕魚和狩獵方面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女性可以在勞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她們可以製作出更多精美的手工藝品,而且在採集中,她們的姿勢也比較輕盈,技巧也比較靈活,她們還可以製作漁具。
在後期,農業和畜牧業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在這一時期,食物不再主要是通過採集,而是種植和狩獵,因此,體力較強的男性成為勞動力的主體,逐漸形成了以男性為主導的宗法社會。在這一時期,男性的地位逐漸高於女性,相關男性可以娶一個以上的女性。
數百年之後,小農經濟的農業為主要方式,逐步產生和發展的男性主導地位繼續和加強,男尊女卑的觀念在中國開始了悠久的歷史。
早在先秦時期,中國的一些古籍中就有類似的記載。到了秦漢時期,男尊女卑的思想得到了極大的發展,甚至對女性的行為產生了明確的限制,其中有一個關鍵人物——董仲舒。
董仲舒是西漢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董仲舒用陰陽來聯繫和對應男女關係,董仲舒提出“丈夫雖賤,皆陽;女人雖貴,皆陰”,就這樣,在男人和女人之間建立了不可逾越的地位差距,不僅如此,董仲舒也明確分工的層次結構,並添加丈夫和妻子之間的關係。
同樣在西漢時期,《禮記》中就明確規定,女人應該處於卑微的地位,像對待國王或大臣一樣對待丈夫。對女人的行為有具體的要求,而這些要求都體現了女人的卑微地位,帶來的影響是嚴重的,可以説是完全切斷了女性獨立的人格和經濟自由的可能性,使女性想要生活在當時社會,必須依靠男人。
除了對丈夫的愛,女人在丈夫死後也要保持貞潔,特別是在西漢後期,貞潔和女強人得到了高度的讚揚,漢宣帝命令貞女服從等級制度,漢平皇帝命令所有的村莊提拔貞女,並免除她們的賦税和賦役。
在古代法律中,甚至有“男女有別”的規定。例如,明清時期的法律規定,丈夫毆打妻子,如果妻子沒有受到嚴重傷害,就不應該受到調查;而妻子毆打丈夫,直接棍百,造成重傷以上的人加常人三級犯罪。由此可見,古代男女社會地位的差距不僅存在於家庭中,還存在於整個社會的“共識”中,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隨着古代社會的發展,這種男尊女卑的觀念不斷被強化和制度化,越來越難以擺脱。在中國古代,婦女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不自知,甚至成為男尊女卑觀念的積極傳播者和捍衞者,這種無知和自卑與古代婦女沒有接受教育的權利有關。
隨着教育水平的加深和教育的普及,男尊女卑的土壤將逐漸消失,男尊女卑最終將成為歷史,“丁”“口”的説法也逐漸湮沒在歷史中。
結語
中華民族傳統從封建帝制代代相傳至今,雖説我們要敬畏歷史,但歷史未必都是正確的,不管是“添丁添口”、“男丁女口”還是“裹小腳”、“一夫多妻”之類的思想文化和政策制度,都是一種男尊女卑的錯誤思想,換句話説就是性別歧視。
古代生男孩被稱為“添丁”,甚至還有各種祭祀之類的傳統活動來宣告家族“添丁”了,生女孩的“添口”就不會有這樣的待遇,一是與封建社會的賦税徭役制度有關,二是與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密不可分。
慶幸自己生在思想開放的現代社會,“添丁添口”的説法早已已經不復存在,現代女性不再是社會地位低下的一方,而是比男性擁有更高的地位。因為現代人類不再僅僅把農業作為一種生產手段,女性可以撐起半邊天而不依賴於男性。
我們要用正確態度對待歷史,歷史既然已經發生我們就要承認,取其精華棄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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