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方子公司侵害劉翔肖像權案,法院判決:賠償劉翔6000元

紅星資本局7月7日消息,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近日公佈劉翔與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東方出國諮詢”)肖像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新東方出國諮詢被判向原告劉翔書面致歉,並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元

判決書顯示,劉翔訴稱,新東方出國諮詢未經允許,在微信公眾號“新東方美國中學留學”發佈的《從8年前的劉翔到今年的傅園慧,中國這才真正強大起來》一文中使用其肖像,並附商業宣傳信息,侵害本人的肖像權。

故而,劉翔提出訴訟請求,請求判令新東方出國諮詢立即停止被控侵權行為和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及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連續60日向原告賠禮道歉。此外,被告新東方出國諮詢應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50000元、維權合理開支5000元,共計15.5萬元。

新東方子公司侵害劉翔肖像權案,法院判決:賠償劉翔6000元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截圖

對此,被告新東方出國諮詢辯稱,在獲知本案被控侵權事實後立即進行了刪除處理。主觀上並無侵權故意,且客觀上亦未給原告造成損失。原告主張的賠償金額過高,不予認可。

法院一審認為,被告新東方出國諮詢未經同意在涉案公眾號發佈的文章中使用劉翔肖像,構成對劉翔肖像權的侵害。涉案文章雖使用原告劉翔肖像,但相關照片系劉翔賽場照片,並未對肖像進行醜化、污損,侵權行為情節輕微。

故法院做出判決,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諮詢有限公司向原告劉翔書面致歉,並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元。

紅星資本局瞭解到,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新東方出國諮詢由新東方(09901.HK)全資持股。

截至紅星資本局發稿,新東方股價報17.82港元/股,下跌1.11%,總市值302.40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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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東方股價走勢(日K線)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謝雨桐 實習生 湯健

責編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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