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明清中央集權發展至頂峯,有哪些表現?你又有什麼看法?

由 圖門耘 發佈於 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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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君主專制的加強,明朝作為一個君主權力空前加強的時代,在君權上的確遠超前朝,但是明朝不是最強大的朝代,明朝只能做到空前,但不是絕後,其後的清朝在制度上大體承襲前朝,成為古代君主專制最強的朝代。
明清兩朝在制度上所表現的,都是君權的逐步加強,是一個由強化到更強化的過程。從朝代上看,明朝的高度集權較清朝弱;從明朝自身看,是開朝時強,後期逐漸減弱。明朝中央集權上在古代歷史上的地位,是空前但非絕後的。從整體看,明清時期是一個君權空前強大地時代。
明初加強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措施
1.官制向中央集權的調整
廢丞相,設尚書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胡惟庸案為由,撤銷中書省,廢除丞相,設六部尚書直屬皇帝。廢除丞相制,這是歷史上加強君權的一個劃時代的大事,是自秦始皇建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以來,君權的空前加強,地方直屬於皇帝,而非中央,君主專制在官制層面上達到了一個頂峯。
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羣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明太祖實錄》
廢行中書省,設三司
除了在中央廢除丞相制度以外,在地方明初廢行中書省,實行三司分權。就是將原本統轄地方行政、軍事和司法大權的行中書省,分解為統管行政的承宣布政使司;統管司法監察的提刑按察使司;統管地方軍政的都指揮使司。三司相互獨立,互不統屬,都歸轄中央相關部門管理。
廢大都督府,設五軍都督府
明初在中央設大都督府統轄軍隊,後明太祖覺得大都督府權力過大,就將其一分為五,設左、右、前、後、中五軍都督府,掌管軍籍和軍政,兵部掌管軍隊軍官武將的選授權和調兵權。形成了五軍府掌管軍隊但無權調兵,兵部有權調兵卻無權指揮作戰,兩個部門都聽命於皇帝,最終皇帝將兵權牢牢掌握。
2.其他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
制定嚴格的律法
洪武七年(1374)頒佈在《唐律》基礎上修訂的《大明律》,在律法層面加強中央集權。《大明律》以朱元璋“亂世須用重典”的思想制定,所以偏於嚴酷,其中對官員要求更為嚴厲,常常施以族誅,也是皇帝專權的表現。
“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 “(對於違法的官吏)許民間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壯拿赴京來……敢有阻擋者,其家族誅。”——《大明律》
廠衞特務機構的建立
明朝中央集權的另一個與前朝不同的地方,就是錦衣衞、東廠和西廠三個特務部門的建立。由其進行的特務活動,對待欽犯的任何行動都不經過朝廷的司法程序,直接對皇帝負責,是皇帝超乎法外和程序的表現,也是君權加強的一個直接表現。
(宋濂)嘗與客飲,帝密使人偵視。翼日 ,問濂昨飲酒否,坐客為誰,饌何物。濂具以實對。笑曰: 誠然,卿不朕欺。——《明史》
八股取士下的思想控制
科舉制度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不再是簡單的用於選拔人才的制度了,通過八股文,科舉制成為了控制士人思想的一個重要工具。八股文禁止考生髮揮自己的觀點,將考生的思想控制在程朱理學的範圍之內,培養成皇帝忠誠的奴僕,通過僵化思想來強化君權。
明清兩朝加強君權制度的延續與發展
明清兩朝在君權的加強上,可視為同一個時期,這一時期君權發展到頂峯。清在明的制度基礎上,又進一步發展,形成了更加完善的君主專制制度,使君主專制制度發展到了頂峯。兩朝在加強君權的諸多方面,都有着沿襲與發展。
1.明清兩朝的文字獄
文字獄以清朝的比較出名,不過在明初也一樣大興文字獄。朱元璋稱帝之前,做過和尚,參加過農民起義軍,稱帝后尤其忌諱“生”和“則”這類與“僧”和“賊”近音的,在明初曾因此發生過表箋之禍。
(朱元璋)帝覽之大怒曰:“腐儒乃如是侮朕耶。‘生’者‘僧’也,以我從釋氏也。‘光’則‘摩頂’之謂矣。‘則’字近‘賊’”。罪坐不敬,命收斬之。——徐禎卿
在大興文字獄方面,清朝“很好”的繼承了明朝的制度,在大興文字獄上有過之而無不及。大興文字獄,是君主集權的一個突出表現。雖前朝已有之,但是明清時期文字獄為極,大臣噤若寒蟬,思想日益僵化。
2.朝議制度的轉變到君臣關係的轉變
朝議制度自君權出現便開始發展,在最初君臣間相見,同坐而談,這種文武百官坐着上朝議事的制度,一直持續到漢唐,發展到宋朝,大臣便開始站着上朝。從明朝朱元璋開始,明清兩朝大臣就開始跪着上朝。
從官員們朝議時由坐到站,由站到跪,就可看出君權的變化,君臣變成主僕關係,就是突出和加強君權的表現。從明朝開始的“跪朝”,皇帝與大臣間不再互相“禮”待,變成臣對君的單一的“禮拜”,這就是明清君權強化最直觀的表現。
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秦、漢以後,廢而不講,然丞相進,天子御座為起,在輿為下。宰相既罷,天子更無與為禮者矣。——(明)黃宗羲《明夷待訪錄》
3.密疏言事與廠衞制度的綜合
密疏言事也是明代為加強中央集權,臣下所呈密疏,直達御前,由皇帝親自批閲,達到高度的保密性,尤其是以制度的形式確定下來,又是對加強君主專制制度的一種補充。明朝的廠衞制度,又是在密疏言事以外的另一種加強君權的制度,使明朝的臣子,一直處在皇帝的嚴密監視之中。
清朝對這兩種制度又繼承並加以發展,將二者合二為一,推行密摺制度,皇帝對臣下的監視變得更加細緻,不僅是大臣受皇帝監視,大臣間也相互監視,互抓把柄,皇帝對大臣有了更有效的控制,君權的集中也發展到了封建社會的頂峯。
結語
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在明清時期發展到頂峯,這一時期加強君權的制度,多起於明朝,且起於明初,是明朝君權的集中發展到了空前的高度。其後的清朝,在制度上整體繼承明朝,在細節上則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使清朝的君權達到了我國古代歷史的高峯。正是由於明清高度集中的君權,最終嚴重阻礙了社會的發展,遵循了物極必反,盛極則衰的歷史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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