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6月23日上午,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2021年安徽高考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文史類本科一批為560分,本科二批為519分;理工類本科一批為488分,本科二批為415分;高職(專科)批為200分。隨着安徽高考放榜,北師大蚌埠附屬學校和合肥一中都發布了張天行同學榮獲安徽省文科狀元的喜訊。
高考成績一公佈,兩所不同的學校均在第一時間發出喜報,宣佈本校張天行同學榮獲安徽省2021年高考狀元。同一個高考狀元,結果出自兩所不同的高中,這不僅讓今年安徽省文科狀元有一絲尷尬,也讓很多人摸不着頭腦,這位省文科狀元到底來自哪所中學,算哪所中學的高考成果。
不過,從法律角度説,兩所中學搶一個“高考狀元”,這實際上是一封舉報信,涉嫌多項違規,教育主管部門不能視而不見,不了了之。
一方面,中學發喜報大肆宣傳“高考狀元”,涉嫌炒作。近年來,教育部三令五申嚴禁炒作“高考狀元”。教育部更是在6月23日發佈通知,再次強調堅持正確教育評價導向,進一步規範高考成績發佈和相關宣傳工作,嚴禁相關媒體、培訓機構、中學、個人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復讀生”等信息。中學在高考成績公佈當日發喜報宣傳“高考狀元”,實屬頂風作案,完全不拿禁止炒作“高考狀元”的禁令當回事。
另一方面,兩所中學搶一個“高考狀元”,涉嫌違規招收復讀生和“人籍分離”。據瞭解,安徽省文科高考狀元張天行是一名復讀生,學籍在北師大蚌埠附屬學校,是以北師大蚌埠附屬學校學生名義參加的2021年高考。但是,張天行在作為公辦高中的合肥一中復讀過一段時間,那麼復讀期間,他的學籍是否隨之變遷,這要打上一個問號。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教育部三令五申加強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嚴禁“人籍分離”。早在2002年,教育部印發的《關於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指出,從2003年秋季開學起,各地公辦高中不得佔用學校正常的教育資源舉辦高中畢業生復讀班,也不得招收高中畢業生插班復讀,此後教育部多次表示這一規定始終沒有廢止。
面對兩所中學搶一個“高考狀元”的荒唐鬧劇,教育主管部門必須負起監管職責,依法依規對兩所中學涉嫌違規炒作“高考狀元”行為和公辦高中違規招收復讀生行為進行調查,如有違反,應予以懲罰,以儆效尤。只有將不能炒作“高考狀元”作為不容觸碰的紅線,才能扭轉畸形的升學政績觀,建立多元評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