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嚴格禁止以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據央視新聞消息,今天(8月30日),教育部出台《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了義務教育階段考試的功能,突出強調主要發揮學情教情診斷、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的功能。

《通知》提出要大幅壓減考試次數,並區別不同年級做出明確規定。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關於壓減考試次數的要求,文件提出,先在中央和各省市確定的“雙減”試點地區來開展。

呂玉剛強調的,嚴格禁止以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這是作為教學工作紀律來要求的。在規範考試命題上,強調要合理控制考試的難度,不得超標、不得超教學進度。還沒學就考,這是不行的,要以學定考。注重考察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的達成情況。在考試結果的運用上,明確要求實行等級評價,並依據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幫扶學生不斷改進課堂教學。

《通知》特別強調,不得按照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籤”,期中期末考試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鈎。《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部門要加強統籌,結合各地實際,制定義務教育考試管理的實施辦法,切實把《通知》落實好。

編輯 陳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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