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高考季已經進入尾聲,不過,與高考相關的討論依然在繼續。
今年,是遼寧、河北、江蘇、湖南、湖北、重慶、福建、廣東8個省市的“新高考”落地之年。自2014年《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印發以來,截至目前,全國已經有14個省份分三批啓動了高考綜合改革。
高考關乎千家萬户,高考改革的成效也關係着千萬學子的命運。近日,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採訪了多位專家學者,解讀三批高考改革實踐過程取得的成效及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分析改革措施如何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沒變的是選擇性,降低的是實施難度
專家指出,任何改革都是在發展過程中逐漸完善的,高考改革也不例外。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通過梳理發現,從政策上看,三批改革方案最顯著的變化是考試科目的設置從原來的“3+3”模式變為了“3+1+2”模式。
《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要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第一、二批改革試點省份採用的是“3+3”的模式,而第三批則改為了“3+1+2”的模式。其中,“3”為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所有學生必考;“1”為首選科目,考生須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歷史科目中選擇其中一科;“2”為再選科目,考生可在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個科目中選擇兩科。
“從‘3+3’的20種科目組合,到‘3+1+2’的12種科目組合,應該説大大降低了中學組織教育教學的難度,更有利於高考改革在中西部地區、在基礎條件相對薄弱中學實施。”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王新鳳博士説。而且,“3+1+2”的選考模式仍在“3+3”的總體框架之下,保持了高考改革增加學生選擇性的理念。
通過因地制宜地對改革措施進行微調,進一步降低了後續省份推進改革的難度。“第二、三批改革的省份在選考科目的考試次數和考試時間都進行了調整。”王新鳳説。
自2014年開始的高考改革目標之一就是要破解傳統高考中存在的“一考定終身”的弊端,在選考科目和外語等科目上進行了多次考試機會的探索。首輪改革試點中浙江省實施的比較徹底,選考科目和外語考試都實施一年兩考,給予學生多次考試機會。
首輪改革試點落地後,社會上一些人反映:高考改革在增加了學生選擇性的同時,“一年兩考”等措施也增加了學生的學習負擔和教師的工作負擔。
王新鳳介紹,北京師範大學高考改革研究團隊為此於2019年、2020年在浙江省以大規模問卷調查和深度訪談的方式進行跟蹤評估,結果顯示,學生羣體對一年兩考的認可度高,最主要的原因是兩次考試降低考試成績的偶然性,多一次考試多一次機會。高中教師羣體對兩次考試認可度相對較低,因為“對現有高中教學秩序帶來干擾,也增加了高中教師工作和心理負擔”。
“每年為了保障高考安全有序地進行,全社會要調集20多個部門齊抓共管,而學業水平考試中的選擇性考試也要記入考生的高考總成績,其性質等同於高考,如果另行安排同時也達到高考的安保水準,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增加社會成本。”廈門大學考試研究中心主任劉海峯在接受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採訪時曾經這樣説,一年實施多次考試,可能會增加一部分學生的備考負擔,同時也會打亂中學正常的教學秩序。
因此,第二、三批改革省份在考試次數上,選考科目只有1次考試,外語或者外語聽説考試探索兩次考試機會。
同時,將選考科目的考試時間也相對固定在統一高考期間進行。“這樣調整是在充分考慮了地方中學教育教學實際和考試規律的基礎上進行的。”王新鳳説。
逐步完善選考科目的引導機制
首輪高考改革試點落地之後,由於選考指導還不夠完善、部分學生和中學功利化地選擇等因素,一些中學出現了“棄學物理”的現象。
“物理學科在自然科學中的基礎性地位是其他學科不能替代的。”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專家組成員陳志文説,更重要的是,物理學科在構建科學思維方法等方面有着極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如果沒有在青少年時期接受基礎學科的相關訓練,就可能錯過最佳的學習機會,從而對學生的終身發展將是很大的缺憾。
“我們對浙江省高校2017、2018、2019級學生的跟蹤評價來看,學生在中學的選考科目如果不能有效銜接大學專業的培養要求,一部分學生入校後會出現學習困難。”王新鳳所在團隊進行的調查也印證了專家們的擔憂。
改革中出現的問題要通過改革來解決。
“‘3+1+2’最核心的目的就是遏制考生和家長‘分數最大化’的功利性選擇。”陳志文説,也不能一味的批評考生和家長,如果站在考生個人的角度來看,選擇那些取得更高分數的科目進行組合也是一種“理性”的選擇。
“即便從功利的角度出發,我也想呼籲考生和家長可以多多報考以物理為代表的傳統理科科目。”陳志文説,選擇物理為代表的傳統理科有三大好處:第一,理工科專業更好就業。第二,更好考大學。如果選擇了物理,超過90%的專業都不受限制,更重要的是,大學中60%以上的專業是招理科生的,上大學更容易。據統計,2017年浙江選擇物理的同學,本科率比其他選科組合高了23%。第三,給孩子未來調整留下餘地,理轉文是相對容易的,“但文轉理,除非你是天才”。
不過,研究人員也發現,首批試點中出現的“棄學物理”現象在第二、第三批改革中並沒有出現。“從我們剛剛結束的對第二批試點省份北京市的抽樣調查來看,物理選考人數的比例大約為67.9%,海南物理選考人數在40%以上。”王新鳳説。
出現這樣的結果與省際、校際之間存在差異有關,同時與國家及地方的政策引導有關。比如,從2017年開始,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於高校92個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進行了精心指導,絕大部分高校都進一步優化了選考科目的要求。
“改革初期,許多高校對選考科目的理解不深,許多專業都沒有提出明確的要求。”一位教學指導委員會專家説,高校要結合專業人才培養的實際,銜接高校的課程體系,提出明確的科目要求,促進高等教育與基礎教育之間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
從目前高校公佈的選考科目要求來看,絕大多數的理工科專業都提出了“物理”科目的要求;還有許多專業也都提出了特色要求,比如公安學類要求選考“政治”,醫學類要求選考“化學”“生物”,歷史學類要求選考“歷史”“地理”等等,對於中學的教學給予了有力的引導。
“高校的科目提得越明確,考生越容易選擇。”一位中學校長説,其實選擇並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隨心所欲就好,還是要引導學生選擇跟自己未來發展密切相關的科目。
更深刻的變化還“在路上”
應該説,2014年啓動的這輪高考改革不僅關係到“如何考”也關係到“如何招”,是我國教育體系中一項系統性的改革,改革難度大、牽涉利益相關者眾多,雖然已經歷了三批,但依然存在着一些改革的難點。
難點也是關鍵點。
有專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本次改革最重要的部分莫過於確立了“兩依據,一參考”的高考招生錄取模式。其中,“兩依據”是指語數外3科全國統考成績和3科選考科目成績,“一參考”是指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參考條件,並將使用權交給高校。
“對於不唯分數,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條件,我們目前還沒有辦法一步到位,因為我們的社會還沒有形成完備的誠信體系,目前只能是‘一參考’。”陳志文説。
不過,一些高考改革省份也在進行着一些嘗試。比如浙江省嘗試了“三位一體”的綜合評價招生。
記者在浙江大學官網看到了該校今年在浙江省內“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明確提出招生對象是: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間綜合素質評價中品德表現終評等第為“優秀(A)”或者“好(B)”,學科特長突出,專業意向明確,身心健康,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優秀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提交材料並通過初審的考生要參加學校的面試,最終按照“高考成績”“面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同比例相加後的“綜合成績”進行錄取。
“我們對綜合評價招生的學生進行了跟蹤調查,結果發現,雖然這些學生在入學的時候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高考尖子生,但是他們的綜合素質非常高,語言表達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學習規劃能力都比較高,在學業上也表現出了較好的發展潛力。”王新鳳説。
據教育部權威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4.4%,“十四五”規劃又提出“十四五”期間高等教育毛入學率要提高到60%。也就説我國高等教育已經進入了普及化階段,這也意味着人們對高等教育提供優質又兼顧個性的人才培養有了更高的需求,這無疑也給高考招生錄取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改革永遠在路上。高考更深層次的變革依然在探索中,後續的改革措施也會陸續出台。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