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國人去了印度, 是種姓制度中這個階層

由 司馬盼香 發佈於 經典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曆史。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
種姓制度是印度比較獨特的社會文化現象,它將印度社會的人分為四個等級和一個等級之外的人羣。

婆羅門,第一等級,主要是僧侶貴族,壟斷宗教特權。

剎帝利,第二等級,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古代時壟斷政治特權;

吠舍,第三等級,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主要經商和務農以及打獵。種姓制度發展到後期,大量窮困破產的吠舍淪為首陀羅。

首陀羅,第四等級,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一開始是作為前三個等級的戰俘、奴僕存在的。

賤民,除四大種姓外,還有一種被排除在種姓外的人,即所謂“不可接受的賤民”,又稱“達利特”。他們社會地位最低,最受歧視,從事着最髒最累的所謂的“低賤”的職業。

儘管印度獨立以來,已廢除種姓制度,但幾千年來種姓制度造成的種姓歧視在印度不少地區、尤其是農村仍相當嚴重。
種姓制度並不是存在於整個印度社會。其實不是,印度的穆斯林、錫克人以及部分少數民族是不實行種姓制度的,印度的種姓制度主要存在於印度教教徒中。

印度根據膚色來對外國人進行分類
在印度人眼裏,印度人就是白人,和白人混血具有白人特徵的人,而那些不白的人,就是牲口。然後物以類聚,白人到了印度,就是剎帝利。非洲黑人到了印度就是達利特,這就不難理解非洲在印度的留學生為什麼經常受到歧視和不公平待遇了。
中國人,由於膚色不那麼深,再加上在文化,經濟,體育等各方面的傑出地位,所以默認為剎帝利或者吠舍,就是第二或第三等級,不受歧視,也不受優待。也有人説,中國人如果不信印度教的話,是沒有種姓等級之説的,如果你富裕,你就是剎帝利,如果你沒錢,就是達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