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集團化辦學、學區治理體系,八部門加強中小學辦學激勵與保障

新京報快訊(記者 馮琪)9月24日,教育部等八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意見》,提出強化評價導向作用、強化優質學校帶動作用等措施,解決對中小學“激勵不夠”和“保障不夠”問題。

針對中小學“激勵不夠”的問題,《意見》首先提出,強化過程性和發展性評價,注重評價學校提高辦學質量的實際成效,並作為對學校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對校長教師實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據。

《意見》明確,強化校內激勵作用。包括把師德表現和教育教學實績作為崗位晉升的重要依據;完善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向教育教學實績突出的一線教師和班主任傾斜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強調要強化優質學校帶動作用。完善集團化辦學機制,以優質學校為牽引,幫扶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提高辦學水平。此外,科學規劃學校佈局,合理劃分學區範圍,統籌學區資源,促進學區內學校多樣特色、優質均衡發展。同時加快推進基礎教育信息化,積極開發優質學校名師網絡課程、傳遞課堂資源,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辦學支撐保障方面,《意見》提出要注重選優配強校長,加大校長培養培訓力度,加快推進校長職級制改革,完善校長考核管理與激勵機制,鼓勵校長勇於改革創新。

此外,促進優秀教師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對具有高級職稱、堅持在教學一線工作至退休且教學業績突出的教師,尤其是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鄉村教師,要加大榮譽表彰和物質獎勵力度,有效解決教師職業倦怠問題。

新京報記者 馮琪 校對 危卓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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