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規則》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明確確有必要的可實施教育懲戒。
學校、教師可採取哪些教育懲戒措施?哪些不當教育行為被明確禁止?把“戒尺”還給老師,如何把握好尺度、温度和限度?看圖瞭解一下吧!
來源:人民日報微博
【來源:青島晚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規則》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明確確有必要的可實施教育懲戒。
學校、教師可採取哪些教育懲戒措施?哪些不當教育行為被明確禁止?把“戒尺”還給老師,如何把握好尺度、温度和限度?看圖瞭解一下吧!
來源:人民日報微博
【來源:青島晚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89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