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8800元,孩子難進智慧班!查!

想進智慧班

先交8000多元買平板電腦

為了讓孩子分個好班

家長只好硬着頭皮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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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繳納8000多元資源、平板費

成分班依據

不交8800元,孩子難進智慧班!查!

 

不交8800元,孩子難進智慧班!查!

▲家長與山西龍之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國務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一督查組供圖  

督查組成員隨即以家長名義致電該公司,詢問如果自有平板電腦,是否可以較低價格直接加裝學習軟件。公司以學生自己的平板電腦不具備“定製功能”為由表示拒絕。“整個班需要統一管理,品牌也要定期抽查。”公司項目負責人徐女士説。

8月23日起,六十三中的高一新生已經到校開始軍訓。但徐女士表示,如果想進“智慧班”,開學之前還可以通過微信向她付款。“票據會拍照發給你,我們向學校反饋孩子的信息之後,學校9月初會再統一進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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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自願購買”

實則“強買強賣”

經過進一步探訪,督查組發現,開設“智慧班”的並不止六十三中一所學校,類似學校採取的辦班手段、宣傳方式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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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太原市第六十三中學校教室內的充電櫃。國務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一督查組供圖 

假借名義,進行“組團式推銷”。

六十三中“智慧課堂”教學第一期月工作簡報顯示,去年7月該校就曾召開“高一‘智慧班’建班説明會”,該校校長及北京相關中學網校教研院副院長分別介紹了“智慧班”教學特點、平板功能及操作培訓安排等。

“今年見面會後,學校專門安排家長孩子與企業單獨面談,詢問孩子的中考成績、學習情況、選班意向等,以‘諮詢’為名推銷‘智慧班’。”李明説,這次面談的“核心思想”就是催促家長儘快報名。“不買怕影響孩子學習,甚至導致孩子產生自卑心理。説是自願,但家長能不聽學校的話?”李明説。

巧立名目,變相收取“擇校費”。

太原市第十五中學相關負責人稱,學校自2017年起每年設立2個“智慧班”,一屆學生在百人左右。學校在該校招生分數線下,還有一批面向特定學校、分數稍低學生的定向招生計劃,學校只會在這批分數“不達標”的“定向生”內宣傳招收“智慧班”學生。

範圍蔓延,波及義務教育階段。

太原市第十一中學校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該校初中部全部購買了價值5800元的網絡學習資源。據太原市教育局介紹,迎澤區第三實驗小學、尖草坪區恆大御景灣實驗小學校等也在效仿開設“智慧班”,這兩所小學部分班級採取家長自願一次性向第三方購買的方式,繳費價格在3000到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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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班”現象並非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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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浙江嘉興、雲南思茅等地也曾出現過類似情況,被督促整改。

不交8800元,孩子難進智慧班!查!

自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雲南省普洱市思茅區第四中學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為依據,將新生分為智慧班和普通班,要求14個智慧班的719名學生交5800元購買平板電腦。截至督查時,719名學生已每人繳納3400元,收費總額為244.46萬元。

上述行為違反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20〕5號)中“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和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教技函〔2019〕55號)中“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的規定,加重了學生家庭的負擔。

普洱市有關部門已責令該校立即停止違規收費行為,取消智慧班與普通班分班,督促該校向719名學生退還了全部違規收費244.46萬元,並將平板電腦、配套設備及教學資源收回供統一教學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 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

(十一)規範進校合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規範教育移動應用的進校管理。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植入商業廣告和遊戲。

(廣東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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