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殮
據《流寇志》、《國榷》記載: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二十二日,太監在煤山發現了崇禎皇帝的遺體。太監們奉命用門板抬下屍體,與周後的屍體一起停放在東華門外茶巷的蘆蓆棚內;之後不久,太監奉命買了兩口柳木棺材,以土塊當枕頭,安放帝后屍體。旁邊有兩個和尚唸經,四五個太監守衞。
文武大臣中前往哭臨先帝的不過二三十人,不少昔日信誓旦旦效忠皇上的大臣,此時搖身一變,揚鞭策馬而過,對帝后的靈柩根本不屑一顧。在這一點上他們反不如李自成。李自成雖然造反,卻能冷靜地遵循傳統禮儀、人情世故,下令改殯大行帝后,為先帝的梓宮刷上紅漆,為周後的梓宮刷上黑漆,併為思宗換上翼善冠、袞玉及滲金靴,為周後換袍帶。一切殯殮事宜都按照帝后的規格進行。安葬
順天府府尹奉李自成集團之命趕赴昌平州,籌劃安葬帝后梓宮事宜,撥夫造壙。帝后梓宮於四月初三日發引,初四草草掩埋于田貴妃墳內。據説發引那天,只有太子、二王前往東華門送行,百官無一執紼者。李自成集團讓昌平州出錢安葬崇禎,但昌平州沒有經費。
當時的順天府昌平州署吏目事、省祭官趙一桂聯絡了10位當地士紳聚資將崇禎皇帝安葬。這10個人到底是誰,幾百年來眾説紛紜,莫衷一是。後來,在昌平小營村發現一塊“明守備王政行墓碑”,記載了墓主人王政行為十人之一。其餘9人為:劉汝樸、王汝樸、白紳、徐魁、李某某、鄧科、趙永健、劉應元、楊道。劉汝樸、王政行二人在《光緒昌平州志》中有傳,餘者不詳。
《肅松錄》、《日下舊聞考》中提到了趙一桂寫了一篇《為開壙捐葬崇禎先帝及周皇后共歸田妃陵寢事》,為後世留下了關於崇禎帝安葬經過的寶貴記錄。明史專家樊樹志先生所著《崇禎傳》中也引用了此文。特為讀者朋友們轉錄如下:
……卑職於崇禎十七年正月署州捕,遭際都城陷沒,故主縊崩。至三月二十五日,順天府偽官李紙票:“為開壙事,仰昌平州官吏即動官銀僱夫,速開田妃壙,安葬崇禎先帝及周皇后梓宮。四月初三日發引,初四日下葬,毋違時刻,未便。”
彼時州庫如洗,監葬官禮部主事許作梅因葬主限迫,亦再三躊躇。卑職與好義之士孫繁祉、白紳、劉汝樸、王政行等十人,共捐錢三百四十千,僱夫啓閉。其壙中隧道長十三丈五尺,闊一丈,深三丈五尺。督修四晝夜,至初四日寅時,始見壙宮石門。用拐釘鑰匙推開頭層石門入內,享殿三間,陳設祭器,中有石香案,兩邊列五色綢緞,侍從宮人生前所用器物衣服俱在大紅箱內盛貯。中懸萬年燈三盞。殿之東間石寢牀一座,鋪設栽絨氈,上迭被褥龍枕等物。又開二層石門入內,通長大殿九間,石牀長如前式,高一尺五寸,闊一丈。田妃棺槨即居其上。
初四日申時,候故主靈到,即停於祭棚內,陳豬羊金銀紙紮祭品,同眾舉哀祭奠下葬。卑職親領伕役入壙宮內,即將田妃移於石牀之右,次將周後安於石牀之左,後請崇禎先帝之棺居於正中。田妃葬於無事之時,棺槨俱備,監葬官與卑職見故主有棺無梆,遂將田妃之槨移而用之。三棺之前各設香案祭品畢,卑職親手將萬年燈點起,遂將二座石門關閉。當時掩土未平,尚未立塚。
至初六日,率捐葬鄉耆等祭奠,號泣逾時方止。卑職差人傳附近西山口地方撥夫百名,各備掀掘筐擔,舁土築完。卑職同生員孫繁祉亦捐資五兩,買磚修築周圍塚牆,高五尺有奇……清初著名學者朱彝尊為趙一桂這篇文章寫了一則按語,不僅證實了它的真實可信,還補充了一些細節:
“思陵葬日,仁和(杭州)龔光祿佳育流寓昌平。地宮例書某帝之陵,合以石塊,奉安梓宮之前。時倉卒不及礱石,以磚代之,鈐之以鐵,乃光祿(龔佳育)所書也。光祿嘗為予言:壙始開,入石門,地甚濕,其中衣被等物多黝黑,被止一面是錦繡,餘皆以布。長明燈油僅二三寸,缸底皆水。其金銀器皆以鉛銅充之,當時中官破冒,良可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