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王朝開國皇帝“拓跋珪”為何抄襲“曹操”實施鮮卑八國師制!
大師、小師制度始於公元404年,也就是(北魏天賜元年),實為鮮卑八部大夫屬官。負責考評拓跋鮮卑統治者集團內部官員等級的一個組織體系。於公元493年,也就是(太和十七年)北魏孝文帝承襲帝位後廢除。
大師、小師制的誕生背景?
鮮卑族拓跋珪在北魏政權建立之初在沿用九品中正制的同期,又在其所建的''鮮卑八國''和北魏政權統治下的各州郡創建了大師、小師的一種官吏管理制度,但是這一套管理體系基本上是模仿了九品官人法而建立的。
''以八國姓族難分,故立大師、小師,令辯其宗黨,品舉人才。自鮮卑八國以外,郡各自立師,職分如八國,比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師,亦如州郡八國之儀。''《魏書.官氏志》
何謂大師、小師制?
根據史書記載,我認為大師、小師官員銓選制大致有如下論點:
論點一、大師、小師官員銓選制度創建於北魏政權建立初期。也就是北魏創建者道武帝拓跋珪在立國稱帝后沿用九品官人法的同一時間又設立了大師、小師制。也就是説北魏王朝所推行的大師、小師制度是模仿那時的九品中正制而創立的一套銓選官員的制度。
論點二、大師、小師制的構造佈局可區分為三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在北魏京師周圍的''鮮卑八國''成立大師、小師屬官制度。第二個方面是在''鮮卑八國''地區以外的州郡等轄區設立師制。第三個方面是在鮮卑拓跋宗族裏面配置宗師制。
''八國置大師、小師,州郡亦各置師,以辨宗黨,舉才行,如魏、晉中正之職。''《資治通鑑》
論點三、大師、小師、師、宗師的工作首要使命就是以''鑑別宗黨,品舉官吏'',雷同於九品官人法。
''鄉邑清議,不拘爵位,褒貶所加,有勸勵作用。然任中正者趨勢則不暇舉賢,畏惡則不敢疾惡,循至只問門第高下,不究賢愚善惡。'' 《資治通鑑》
源於大師、小師制基本上是效仿曹操統治時期的九品官人法而設立的。所以有關大師小師制和九品官人法的關聯也眾説紛紜。
有的學者認為,北魏王朝開闢者道武帝建國初期推行的大師、小師制官吏銓選制度,可以説是一種鮮卑化的九品中正式的官吏銓選制度。因而,在此基礎下逐漸形成了北魏政權一百多年的官員銓選制度。
還有的觀點説,北魏政權統治者拓跋珪在推行大師、小師製出台之前就曾模仿參照魏晉時期的特點而沿用了九品官人法的制度。
依據説,公元404年,拓跋珪將九品官人法正式更名為師,大範圍執行這種新的官員銓選制度。在北魏王朝明元帝拓跋嗣執政以來,除鮮卑拓跋宗族沿用了宗師稱號之外,那些設置在''鮮卑八國''和各州郡的大師、小師和師的官稱又復原了九品中正的屬官稱號。
何謂鮮卑八國?也就是説鮮卑拓跋部在立國之前一直在呼倫貝爾大草原上游牧,那個時期部族曾分為七個部落,由紇骨氏,普氏,拔拔氏,達奚氏,伊婁氏,丘敦氏,俟亥氏等七位兄弟分別治理,七個部落加上拓跋部就組成了日後的''鮮卑八國''。
如果將大師、小師官員銓選制度視為鮮卑化的九品中正制可以説是更為接近於實情,而在''鮮卑八國''和各州郡的大師、小師與師或許就是對九品中正稱呼的更改一説,貌似是無據可查。畢竟史籍記載的資料有限,一時間還查不到史籍記錄能闡明大師、小師和師的制度就是針對九品官人法稱號的變更。
所以,我認為北魏政權的開闢者道武帝拓跋珪所創建的大師、小師官員銓選制度,其實就是一套因國情而治的鮮卑化的官吏銓選制度,這套體制雖説在框架上基本是仿照了九品中正制,有信手拈來之嫌。
但是北魏政權所推行的大師、小師制卻和九品中正制沒有絲毫的構造關聯或承繼關係。鑑於史書對大師、小師制度的記錄非常簡短。所以當下的我們對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在創建大師、小師制度以後的整體執行情況和效果也尚無從得知其具體詳情。
但值得一説的事,北魏道武帝拓跋珪所創建的大師、小師官員銓選制度,就是北魏在建國初始階段,拓跋鮮卑族落因立國之初的國情而設立的一種特殊的政策融合產物。甚至可以説是與當時的南北朝戰火紛爭的局勢有着密不可分的一種微妙關聯。
因為了解這段歷史的人都知道,北魏統治政權創建之初,就制訂了一系列的移民計劃,計劃的重點就是將拓跋鮮卑諸多散居在草原上的部族通過強制性遷移和分散攏聚的方式將遊牧民過度為農田户和其他中原地區的漢民或少數民族混雜而居。
''太祖散諸部落,始同為編民。''《魏書·官氏志》
''離散諸部,分土定居,不聽遷徙,皆同編户''。《魏書.賀訥傳》
通過以上兩段史籍,我們可以理解''離散諸部''就是説要拆散鮮卑拓跋部族祖輩遺留下來的宗族部落的管理架構。那麼''分土定居''、''皆同編户''的意思就很好理解了。就是將鮮卑拓跋部落的宗族臣民遵循''分土定居''這項計劃中既定的地區安家落户,迫使鮮卑部落氏族蜕變為地方有户籍編制的編民。
所以,北魏王朝統治者道武帝拓跋珪在遣散鮮卑宗族諸部落之後,就着手在京城周圍設置了京畿重地,而國都之外的區域則區分為八大統治片區,可稱其為''鮮卑八國''。
''定京邑,東至代郡,西及善無,南極陰館,北盡參合,為畿內之田。其外四方四維置八部帥以監之,勸課農耕,量校收入,以為殿最。《魏書》
''置八部大夫、散騎常侍、待詔等官。其八部大夫於皇城四方四維面置一人, 以擬八座,謂之八國常侍。待詔侍直左右,出入王命。''《魏書·官氏志》
通過這兩段史籍,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鮮卑八國''是依照區域來劃分的,這套體制就是鮮卑拓跋部族''分土定居''後的生活所在。而八部大夫,其實就是沿襲了鮮卑部落以往體制下的''八大部落大人''的舊稱而創立的一套職官制度,這個官員就是由政權統治者直接任命後來治理''鮮卑八國''所在轄區臣民的地方最高執政官員。
由此可見,道武帝拓跋珪實施的''離散諸部,分土定居''的國策其實就是鮮卑拓跋部族在陳舊的部落家族式管理階段向一個全新統治政權的演化。
為什麼這麼説呢?因為伴隨着鮮卑拓跋諸部家族式管理體制的結束,就意味着北魏王朝統治政權已經逐漸鞏固。
不過,源於道武帝拓跋珪在遣散鮮卑諸部的時候,言明''君長大人,皆為編户'',這就意味着迫使鮮卑部落體制裏面的一些宗室貴族沒有了以往的權利地位和昔日的光彩。這些宗室貴族們的世襲權益和酋豪集團承襲的氏族式統治地位也遭受到了很大程度的侵害。這種政策在鮮卑諸部落離散後實施的數年間,以至於北魏王朝湧現了鮮卑宗室部族諸多後嗣淪落為無業遊民的一種局面。
''選朝臣,辨宗黨,舉才行,諸部族子嗣失業賜爵者二千餘。''《魏書.帝紀》
通過這段史籍記載中,我們不難看出諸部族後嗣無業的狀況。就是説在道武帝拓跋珪推行''分土定居''這項移民計劃的時候,在解散鮮卑諸部族的後期,一些宗室貴族原來的君長大人和酋豪集團們的後世子孫因為沒有了以往的世襲權益而沒有得到鐵飯碗。
所以説這套制度真實地折射出''鮮卑八國''部族和舊體制下的宗室酋豪們的切身權益受到了嚴重剝削的一種對照。鑑於宗室貴族們以往的地位和權力的丟失,日漸激化了酋豪集團對北魏統治政權所推行的''離散諸部,分土定居,''這項移民計劃的仇恨,以至於在民間謠傳出來''改王易政''的呼籲。
''帝親覽經佔,多雲改王易政,故數革官號''《魏書.帝紀》
''北魏官史屢報天文變亂。魏帝自閲佔書,多雲改王易政。乃下詔勉勵羣下,以帝王繼統,皆有天命,不可妄幹。''《資治通鑑》
通過上述兩段史籍,我們似乎可以斷定。鑑於北魏統治政權內部諸多不利因素頻起,道武帝拓跋珪為了能有效地穩固北魏政權的大局,鞏固住自己的統治帝位,就必須要有所實際行動。
因為,要想博取宗室貴族們的擁護就要適當地讓他們享有一定的世襲權力。也就是在這樣一種特殊的歷史環境下,大師、小師官員銓選制度也就順應政局應時而生了。
大師、小師制的特點?
北魏政權統治者道武帝拓跋珪在''鮮卑八國''地區和諸州郡創立的大師、小師軌制,究其真實的目的自然不是為了鑑別離散之後的宗族和酋豪集團,而其真實的用意是為了重新明確部落貴族們的爵位和榮耀,以此換取部落氏族和酋豪集團們的擁護和幫助。
根據史籍記載,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在創建大師、小師制度之後所推行的第一項政令,就是針對諸多部族的後嗣失業者二千餘人所展開的。由此可見,拓跋珪設立的大師、小師制度的真實用意所在。拓跋珪為了拉攏昔日的宗室貴族而一次性地解決了兩千餘人失業者的飯碗問題。
綜上所述,拓跋珪創建的大師、小師制度。第一是為了順應北魏統治政權建立初始階段的一種形勢所迫。二是政權建立之初因政局的發展需要而創立的一種臨時性的官員銓選軌制。三是為了平衡鮮卑拓跋部落貴族們的基本權益。四是保證宗室貴族們後嗣享受承襲的權力。
所以,我認為道武帝拓跋珪在北魏建國初始階段所推行的這項制度是根據北魏國情因地適宜的一項策略。畢竟按照當時的歷史境況而言,大小師的這套制度可以説是能十分有效地消除或緩解北魏統治政權與宗室貴族或酋豪集團之間的階級衝突。
可以説,這項制度的誕生無疑對平穩和鞏固北魏王朝的政局和拓跋氏統治政權的帝位,都具有一定不可小覷的歷史作用。
繼而,北魏時期的大師、小師官員銓選制度的創建,在北魏政權統治初始時期逐漸演變成了中央統治體制下的州郡中正制,地方管理軌制下的州郡中正制。
因而,大師、小師制度在''鮮卑八國''地區和各州郡的執行的同時一起並存、各盡其責的一種全新的官員銓選制度,讓我們沒有理由不稱讚不欽佩拓跋珪在官員銓選方面所擁有的思維爆發力和大刀闊斧的改革舉措。
但是,大師、小師這一套官員銓選制度總歸是為了以解燃眉之急所設立的一套階段性的歷史產物。隨着拓跋氏統治政權的日益穩固,宗室貴族解散日益久遠,諸鮮卑貴族和酋豪集團們的權益有了足夠的保險。
那麼,''鑑別族黨,品舉官吏''的價值也就逐漸失去了其歷史性的作用。如許,在道武帝拓跋珪之後,大師、小師這一套軌制也逐漸地伴隨着拓跋氏部落、貴族、酋豪集團的消亡而消亡,成為古代歷史長河中的一顆流星一瞬而過。
而曹操統治時代沿襲下來的九品官人法這一項制度卻是自始自終地一直貫通到了北魏統治政權的重心,並在北魏第七位皇帝孝文帝拓跋宏承襲帝位後得到了空前的興盛,一躍成為北魏王朝主要的一種官員銓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