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公辦中學,創立後竟屢屢更換辦學場地,陷入“流動辦學”的尷尬。上饒市婺源縣文公中學的這一遭遇,引發師生諸多苦惱。
據悉,為化解大班額,婺源縣於2020年11月開始建設文公中學,但早在2019年4月當地就公佈了文公中學的招生計劃。此後3年間,文公中學的學生從一所學校遷到另一所學校借地上課。而在今年秋季,新一屆學生又在另外一所學校上課。
當地教育部門表示,提前招生卻未料到學校完工時間持續推後,是“決策失誤”,明年元旦後將搬入新校園。
◎文/圖 郭俊 左慶逵 記者戴平華
文公中學還在建設中
調查: “流動辦學”的煩惱
“讀個高中,學校怎麼老是換地方?”談起自己的上學遭遇,文公中學高三學生小吳很是疑惑。
自從2019年秋季入讀文公中學以來,小吳已跟隨學校輾轉多地上課,“高一入學時學校設在婺源縣第三中學,到了高二,學校又改到婺源縣紫陽第二小學”。
今年,小吳的弟弟也就讀於文公中學高中部,高一年級上課場所設在了婺源縣詹天佑小學。
據瞭解,婺源縣詹天佑小學距婺源縣紫陽第二小學8.2公里。
兩個孩子的遭遇,讓小吳的父親吳某着實有些難以理解:“孩子讀個高中,怎麼老是換地方上學?”
吳某夫妻倆在外地打工,常年不在婺源,兩個孩子不在一所學校上學讓他們徒增不少煩惱。“由於沒有固定辦學場地,學校也不提供住讀,我們只有每年額外花費3000元幫孩子在外租房,一個屋子有六七個同學住在一起。現在,剛上高中的弟弟和姐姐不在一個學校,來回路上都是車輛覺得不放心,只好另外再租個房屋,經濟負擔有點重。”
如此“流動辦學”,也給老師帶來了不少煩惱。
據文公中學高三年級的段老師介紹,自從2019年開始招生後,老師跟着學生數次更換教學場地,不少外地老師為此數次退房、租房。
“教學20多年,從來沒遇到這種幾個年級不在同一個地方上學的情況,確實給我們教育工作帶來了很多不便。”段老師表示,由於高一年級和高二、高三年級分開辦學,導致學校無法籌劃校內大型集體活動。“為了解決部分貧困學生的住宿問題,我們還設法讓紫陽二小擠出來2間教室供我們的學生住宿,一間教室住了十幾個人,條件有些艱苦。”
此外,高中生和小學生在一棟教學樓內上學也帶來了一些問題。“以前大課間會集體做操,後來考慮到會對小學生造成影響,就改成了在教室裏活動,基本上集體活動都改在室內了;現在只能趁着小學生還沒來上學時,見縫插針地組織高中生開個晨會。”段老師表示。
探因:學校未建好就招生
文公中學為何一直沒有固定的辦學場地?
“以前婺源只有兩所高中,一所公辦一所民辦,大量鄉鎮學生進城讀書後,公辦高中的學位不夠了,需要建設一所新的公辦高中滿足需求。”段老師解釋説。
有鑑於此,2018年10月26日,婺源縣發改委作出了《關於婺源縣文公中學新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表示原則同意婺源縣文公中學新建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設地點位於婺源縣蚺城街道涵春路南側,總用地面積約300畝,總投資概算為4.5億元,資金來源為地方政府投資。
令人不解的是,時隔兩年之久,直到2020年9月24日婺源縣才發佈了文公中學新建項目的招標公告。而早在2019年4月11日,婺源縣教育體育局就已經公開發布了文公中學的招生計劃,計劃招生350人。
“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學校還沒建好就開始招生了,一般都是有固定的辦學場地才會開始招生。”段老師有些疑惑地説。
令人更為不解的是,文公中學在2020年繼續招生,此時婺源縣第三中學已無法容納文公中學新一屆的高一學生,無奈只有將高二學生遷往婺源縣紫陽第二小學。
直到2020年11月17日,文公中學新建項目才由浙江國豐集團有限公司中標承建。其中,初中部及相應配套設施的竣工驗收時間為今年7月30日,高中部及餘下建設內容竣工驗收時間為2022年3月30日。
9月29日,新法制報記者來到文公中學新建項目地址,看到工程車輛不斷穿梭,工人們正在緊張施工,工地內堆滿了建材,初中部內的路面還未完工,教學樓內也尚未配置教學用品。
“今年又繼續招生,高一增加了9個班,新校還沒建好,紫陽二小又放不下,只好把高一新生安排在婺源縣詹天佑小學讀書。”段老師苦笑着説。
回應:為化解大班額“決策失誤”
“説實話,確實是我們考慮不周,決策失誤了。”談及文公中學新建項目,婺源縣教育體育局黨委委員黃新良直言。
據介紹,2019年初,當地教育部門預估2020年秋季招生前文公中學新建項目可以完工,所以才決定2019年開始招生,讓高一學生在婺源縣第三中學過渡一年,次年新老學生一併搬入新校區上學。
“但是沒有想到,這個項目比較大,涉及的規劃、設計、環保、投資等各個方面的審批很複雜,再加上剛好又碰到新冠肺炎疫情,教學設備招標又流標了幾次,種種因素綜合導致原來的計劃完工時間一直推後。”黃新良解釋説。
他還表示,已經開始招生,就不能以新校區未建好為由停止招生,這樣會產生很不好的社會影響;而為了不中斷招生,就只能到處“借”教學場地來容納新招收的學生。
有家長質疑稱,既然後續會出現這麼多麻煩,那有沒有可能先不招生,待新校建好後再行招生呢?
“可以是可以,但是考慮到要儘快解決高中學位不足、鄉鎮學生進城讀書意願強烈的情況,我們還是決定提前招生了。”黃新良表示,2019年婺源縣城區高中大班額情況嚴重,有的班級已經達到了近60名學生,違反了教育部門關於中學班級學生不得超過50人的要求。
2020年9月29日,婺源縣教育體育局發佈《婺源縣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情況調研報告》稱,文公中學建成後,可緩解婺源中學、天佑中學的大班額。
最新進展:明年元旦後學生有望搬入新校園
“當地教育部門化解大班額的初心雖好,但新校未建成即盲目招生,造成了長期流動辦學的尷尬,其實反而給學生帶來了不少困擾,也與相關法律不相吻合。”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王柱國説。
教育法第27條第3款規定:“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必須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
王柱國表示,設立公辦學校有着嚴格的行政審批程序和流程,辦學場地面積與辦學規模相適應是必然要求。倘若當地教育部門在2019年初發現文公中學新建項目建設已然嚴重滯後時,能夠充分評估風險,不予招生,也就不會出現後面“流動辦學”的尷尬。
在他看來,“流動辦學”的尷尬其實源於行政決策的隨意化,有關政府部門在做決策之前,沒有對決策實施的條件、可能帶來的後果等進行科學論證。建議在行政決策前及時進行系統論證,同時公開論證結果,廣泛徵求社會意見。同時,引入非可行性論證,引起決策者對政策實施後所帶來負面影響的重視,提前做好防範措施及解決方案,方可避免上述尷尬的發生。
對於何時能結束“流動辦學”,黃新良表示,有望今年年底完成初中部的竣工驗收,明年元旦後讓高中生搬入新校園,先使用初中部教學設備及配套設施,還學生一個穩定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