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嚴控藝考現場校考人數 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6至8倍

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9月24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高校要積極採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

教育部:嚴控藝考現場校考人數 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6至8倍

藝考資料圖。圖片來源:新華網

《意見》指出,大力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省級統考和高校校考,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

省級統考由各省(區、市)統一組織考試,高校校考由相關高校組織考試。充分發揮行業部門和專家學者的作用,成立教育部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專家委員會,研究制定高校藝術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各專業分類考試方案。探索利用現代技術手段,促進客觀評價考生專業能力。

《意見》要求,各省(區、市)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範圍,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對於生源極少或考試組織確有困難的個別專業,可通過省際間聯合組織或“考評分離”等方式實施。完善省級統考科目和內容,推動各專業制定統一的考務規範和考試説明等,提高省級統考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改進省級統考評分方式,加強評分管理,完善成績呈現方式,增強考試的區分度,滿足不同層次、類型高校選拔需要。加強省級統考組織管理,確保考試安全。原則上,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均應對省級統考成績提出明確要求。

此外,嚴格控制校考範圍和規模。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專業准入退出機制,嚴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專業範圍。對於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可按程序申請在省級統考基礎上組織校考。

《意見》要求,對於出現違規招生情況的高校,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停止校考資格。組織校考的高校要結合人才培養定位,加強與省級統考的銜接,科學合理確定校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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