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2025年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將超85%!

由 鹹春葉 發佈於 經典

本文轉自【央視新聞】;

教育部等九部門今天(16日)發佈“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到2025年,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將達到90%以上,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5%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將達到50%以上,覆蓋城鄉、佈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將進一步健全。

逐年測算入園需求 普惠園佈局三年一調整

“學前提升計劃”提出將優化普惠性資源佈局,充分考慮出生人口變化、鄉村振興和城鎮化發展趨勢,逐年做好入園需求測算,完善縣(區)普惠性幼兒園佈局規劃,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結合三孩生育政策實施和地方實際,推動城市居住社區、易地搬遷安置區配套建設與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幼兒園。完善農村學前教育資源佈局,辦好鄉鎮公辦中心幼兒園,通過依託鄉鎮中心幼兒園舉辦分園、村獨立或聯合辦園、巡迴支教等方式滿足農村適齡兒童入園需求。

補齊普惠短板 加快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

優化佈局的同時,“學前提升計劃”還提出推進普惠性資源的擴容增效,通過國家實施的教育提質擴容工程和教育強國推進工程,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園,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農村地區、“三區三州”、原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普及學前教育。各地實施幼兒園建設項目,補齊普惠性資源短板,確保城鄉學前教育資源全覆蓋。加大扶持力度,落實財政補助、劃撥方式供地、減免税費和租金等政策,鼓勵支持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軍隊、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

合理定價 財政補助 保證普惠性學前教育有質量可持續發展

為促進學前普惠資源的良性發展,“學前提升計劃”提出健全經費投入與成本分擔機制,要求各省(區、市)科學核定普惠性幼兒園辦園成本,明確分擔比例,統籌制定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合理確定家庭支出水平。

各地要切實落實並動態調整公辦園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或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完善企事業單位、集體辦園財政補助政策和普惠性民辦園補助標準,通過財政支持和合理收費,解決好普惠性幼兒園“保安全”“保工資”“保運轉”“保發展”問題。

在加強幼兒園收費監管方面,各省(區、市)要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羣眾承受能力和辦園成本等因素,動態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最高收費限價,改變長期以來公辦園收費過低,普惠性民辦園收費不規範的局面。

各省(區、市)還要儘快制訂完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費的具體辦法,可對非營利性民辦園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在合理核定辦園成本的基礎上,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

同時,要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幼兒教師實施全員培訓 學前教育專業培養實行改革

“學前提升計劃”還要求各地制定幼兒園教師和教研員培訓規劃,實施全員培訓。鼓勵高校、教科研機構和優質幼兒園結對幫扶基層、邊遠和欠發達地區幼兒園。

深化學前教育專業改革,強化學前兒童發展和教育專業基礎,注重培養學生觀察瞭解兒童、支持兒童發展的實踐能力。加大農村和欠發達地區幼兒園教師培養力度。

同時,在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將增加特殊教育專業課程,提高師範生的融合教育能力。

保障幼兒教師工資待遇 全員足額足項繳納社保公積金

幼兒園工資待遇一直頗受關注,“學前提升計劃”提出,要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髮放、同工同酬。可將公辦園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所需資金從地方財政預算中統籌安排。民辦園要參照公辦園教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相應教職工的工資收入。各類幼兒園教職工要依法全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幼兒園園長 專任教師變更需主動向教育部門備案

“學前提升計劃”提出將完善幼兒園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各類幼兒園的基本信息納入區(縣)政務信息系統管理,定期向社會公佈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等方面信息,幼兒園園長和專任教師變更要主動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一個月內完成信息更新。加強民辦園財務監管,非營利性民辦園收取費用、開展活動的資金往來,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賬户,確保收費主要用於保障教職工待遇、改善辦園條件、提高保教質量。嚴禁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舉辦者通過任何方式取得辦學收益、分配或轉移辦學結餘。

存在虐童等失德失範行為幼兒園 年檢一票否決

“學前提升計劃”要求,嚴格落實幼兒園安全主體責任和相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全覆蓋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加大不規範辦園行為治理力度。對存在危房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不達標等安全隱患及園長和教師不具備規定資格等不規範辦園行為進行動態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進行處罰。對出現虐童、體罰及變相體罰等嚴重師德失範行為的幼兒園,年檢實行一票否決,將視為辦學不合格進行限期整改,並對涉事教職工、管理者和舉辦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各省(區、市)將部署開展幼兒園名稱規範清理行動,對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包含外語詞、外國國名、地名,使用“雙語”“藝術”“國學”“私塾”等片面強調課程特色以及帶有宗教色彩的名稱,以及民辦園使用公辦學校名稱或簡稱等進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訓機構執法檢查力度,對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上培訓和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託管班等名義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以及其他違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訓活動,一經發現,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全面構建幼小銜接機制 做好入學適應性教育

“學前提升計劃”還提出,深入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的科學銜接,全面構建銜接機制,切實提高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教育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各地要加強學前教育教研工作,每個區縣至少配備一名學前教育專職教研員。根據教育部出台的《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各省(區、市)要進一步完善幼兒園質量評估實施辦法,將各類幼兒園全部納入質量評估範圍。(總枱央視記者 高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