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寒假期間停止校外培訓機構
線下教學有關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山東省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統一部署和山東省教育廳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優化寒假學校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明確要求,現就寒假期間停止校外培訓機構線下教學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停課要求。自1月28日開始,全區校外培訓機構停止線下教學。恢復線下教學時間將根據疫情發展形勢及防控要求,再行確定。停課期間,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在顯要位置張貼停課通知,深入宣傳當前疫情防控形勢、防控政策,爭取學生家長的理解支持,全面禁止學生進入校外培訓機構參訓、自習或參加其他聚集性活動,降低聚集性疫情傳播風險。同時,做好向培訓學員、家長的解釋説明工作,妥善處理教學安排、方式調整以及培訓費退還等事宜。校外培訓機構工作人員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進入培訓機構開展備課、教研、線上授課等活動。
二、監督檢查。區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將加強日常巡查監督和執法,依法依規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設立舉報電話,對舉報線索第一時間響應,第一時間查處,第一時間通報。請廣大羣眾務必從中小學生生命安全和社會安全出發,做好孩子們假期生活安排,不參與線下教學活動,減少不必要外出,做好個人防護,舉報違規線下辦學現象。
三、責任追究。區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將把培訓機構是否停止線下教學列入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整改的檢查內容,對於工作不力的單位、個人將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對違規線下開課的校外培訓機構,證照齊全的將給予停止招生、停止辦學、年檢等次不合格、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證照不全或無證辦學的,教育、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等部門聯合執法,堅決予以取締。
監督舉報電話:0633-3226797;0633-3222706(體育類)
東港區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教育復學組
2021年1月29日
來源 | 東港區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教育復學組
編輯 | 胖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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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東港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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