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罕見的晚清外交官真實照片,和電視上演得不同,圖2大漲國人志氣

由 藍樹芬 發佈於 經典


1881年,陳蘭彬離職,三品官銜大臣鄭藻如成為了第二任駐美公使。他在任大使期間,十分積極地保護華工及維護華僑利益,1882年美國國會通過停止華工入美20年的法案,鄭向美國總統提出抗議,要求否決這一議案;後雖改為10年,但他仍不罷休,繼續再三交涉,迫使美國改變了部分法案內容,大漲國人志氣。

1896年,伍廷芳被清政府任命為駐美國、西班牙、秘魯公使。他是中國近代第一個法學博士,在任期間,他積極運用法律武器,幫助僑胞維護權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899年,伍廷芳奉命同墨西哥簽訂《中墨通商條約》,這是近代中國同外國簽訂的第一個平等條約。

1902年,伍廷芳應召回國,授四品候補京堂銜,先後任修訂法律大臣、會辦商務大臣、外務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等職。辛亥革命爆發後,他任中華民國軍政府外交總長,主持南北議和,在迫使清室退位中做了許多工作。圖為伍廷芳在美國的寓所內。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伍廷芳又出任司法總長。1917年赴廣州參加護法運動,任護法軍政府外交總長、財政總長、廣東省長,深受中山先生推崇。圖為伍廷芳在美參與協調華工和資本方的權益會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