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報
根據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嚴格實行容量限額管理規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範圍內生源認定次序排序辦法確定生源排序,結合小升初學生資格複核結果,南昌市教育考試院按類別先後分批次進行初中學校新生錄取。
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到註冊
公辦初中學校招生具體錄取批次為:第一批次為8月2日至7日(8月2日至6日錄取新生報到和註冊);第二批次為8月24日至28日(8月24日至27日錄取新生報到和註冊)。
初中學校按本校實際招生批次錄取名單,通知和組織新生報到註冊。初中新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攜帶該生,持初中入學通知書,在規定的期限內前往錄取學校辦理報到註冊手續。各初中學校應督促報到註冊新生登錄小升初系統進行網上報到確認,小升初系統雙確認截止時間按批次分別為8月6日、8月27日,各初中學校分別於8月7日、8月28日反饋本校批次學生報到情況。
各初中學校按實際錄取批次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報到註冊學生名單(公示內容須包括學生的姓名、性別、畢業學校、排序類別、學校監督和舉報電話)等信息。各初中學校須打印報到、註冊及公示學生名單列表,加蓋學校公章後,於9月5日前交至南昌市教育考試院。各初中學校須嚴格執行招生紀律,自覺接受市、區教育招生部門的工作監督和招生管理,凡經招生部門裁決確定安排的生源,不得拒收。
規定時間內受理入學複議
對批次入學安排存在異議的學生和屆時尚未安排的外地返昌學生及隨遷子女,南昌市教育考試院將於8月4日至19日集中受理和協調統籌安排。
小學畢業生入學複議由區教科體局(辦)認真組織受理,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按市教育局小升初政策要求,予以審核,組織學生及其家長填寫《小升初複議申請》,簽註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後,在上述規定期限內集中上報市教育考試院,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相關單位核查後予以仲裁,對存在的突出情況由市教育考試院上報南昌市小升初認定小組予以裁定。
9月15日新生建籍
9月15日小升初建籍。城區初中學校一年級新生統一報名結束後,由南昌市教育考試院將新生錄取名冊固化刻成光盤,報南昌市教育局備存。各區教科體局(辦)、初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依據市教育考試院新生錄取名冊建立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籍,並進一步嚴格相關工作管理及轉移,凡未經南昌市教育局批准和南昌市教育考試院網上錄取而擅自招生入學者,不予辦理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籍。(陸 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