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老師不敢薦書?教育部教材局:把住原則標準,就可大膽推薦

新京報訊(記者 馮琪)4月2日,《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印發。這一規範是否會影響到中小學課外讀書活動?教育部教材局一級巡視員申繼亮對此回應稱,在對課外讀物進行規範、把關的同時,還要創造鼓勵讀書的環境和條件。

記者注意到,《辦法》要求每學年推薦一次,堅持自願購買,學校不得組織統一購買,並列出了12項不得推薦和選用的課外讀物“負面清單”。《辦法》出台後,將在規範和治理上發揮作用。也有人提出疑問:會不會學校和老師因此不敢推薦書目?在規範治理和發揮學校老師能動性方面要如何平衡?

對此,申繼亮表示,“學校和老師推薦什麼書是有依據的,《辦法》明確了推薦原則和推薦標準,列出不得推薦或選用的12條負面清單,只要把住這些要求,就可以大膽推薦,減少一些擔心。”同時,《辦法》中也強調,學校要舉辦活動鼓勵讀書,設立讀書節等,推動書香校園建設。

“調研過程中,一部分學校、老師也有擔心,本來現在大家讀書量就不大,規範一出,是不是會影響到課外讀書活動?我們對此作了深入討論。”申繼亮指出,一方面是要規範、要把關,另一方面還要更多地創造鼓勵讀書的環境和條件。

“從總體情況看,現在中小學生課外閲讀情況非常不均衡,有的學校、有的地區的學生讀得比較多,也有一部分地區,特別是欠發達地區,有的學生一年讀不了一兩本課外書。”申繼亮稱,這一方面是閲讀資源的問題,另一方面也跟經濟發展程度有關,要真正解決閲讀問題,還得抓好閲讀習慣的培養。

另外申繼亮指出,《辦法》明確要把閲讀方面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納入各級各類表彰之中。“這種激勵機制還是非常有效的。”

新京報記者 馮琪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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