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保護未成年人免於侵犯,我們不能總犯同樣的失誤

封面評論|保護未成年人免於侵犯,我們不能總犯同樣的失誤

□ 蔣璟璟

近日,廣東省東莞市東坑鎮多鳳小學四年級數學老師李某被多名家長舉報以“訂正錯題”的名義,對多名女學生進行長達一年的猥褻。東坑鎮教育管理中心向記者證實,李某因“涉嫌猥褻學生”,於近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此事一經曝出,引發了網絡極大關注。(中國青年報)

保護兒童權益,怎麼強調都不過分。而從發生在廣東的這起案例來説,我們的防線顯然還不夠牢靠。其間任何一個漏洞被不軌之徒抓住和利用,都必然會給個體受害者帶來巨大傷害。

事實上,本案的具體細節,並未超越公眾對於涉童猥褻案的類型化認知,比如説“熟人作案”“長期作案”等等,都合乎過往案例中所呈現出的犯罪規律。那麼,需要追問的是,既然這起案件並不“複雜”,有關方面為什麼沒有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呢?施害者固然罪大惡極,然而學校、家長以及主管部門,是不是也確有疏忽犯錯呢?

最大的悲劇,就是雷同的悲劇一再上演。這種簡單的重複,很多時候,傳遞出的是一份沉重的無奈與絕望感。應該説,教師李某的犯罪手段並不隱蔽、毫無高明,簡直堪稱是明目張膽。即便如此,其仍舊持續作惡一年之久,這完全就是匪夷所思之事。

上課時間以“訂正錯題”為由,將學生帶到會議室、辦公室等密閉空間。這完全就不符合一所正常學校的秩序規範和教學慣例。試問,學校的管理者在哪裏?為何沒有覺察中這明顯反常的舉動?除此以外,同樣令人費解的是,家長和子女平日的溝通為何失效?學生們並沒有將自己的遭遇及時、充分、如實地告知父母,而父母也沒能第一時間發掘真相。這一切,讓人遺憾、讓人困惑。

悲哀的是,直到此事事發、李某惡行敗露,被侵犯的孩子們,都不明確地清楚自己經歷了什麼性質的事情。事後來看,一些學生只是覺得“李老師”很奇怪讓人不舒服、很反感,卻不明確知曉這李某的行為就是猥褻、就是犯罪。性教育和普法宣傳的不到位,讓孩子們無法感知到風險,無法辨明是非對錯,沒有能力充分保護自己——這些都助長了壞人的底氣,乃至慢慢有恃無恐起來。

理論上説,相比於預防其他場景下的“涉童猥褻犯罪”,確保校園成為淨土並不難。學校常規管理梳理出標準化流程,嚴格禁止師生密閉空間獨處、明確敏感事宜迴避制度、廣泛開展“反性侵”課堂教育,這就足以震懾絕大多數潛在施害者。

真正的問題,不是做不到、防不住,而是很多時候我們不去做、不設防!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940 字。

轉載請註明: 封面評論|保護未成年人免於侵犯,我們不能總犯同樣的失誤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