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過去還是現在,許多家長對孩子的要求都是希望他們要聽話。也就是説,成人大都希望孩子能聽從自己的指揮,或配合自己的安排。但現實卻不盡如人意。成人越要求孩子聽話,孩子可能就越不聽話,又或者過於聽話,凡事都需要成人指引,完全失去自我。
認識一位家長,自己做生意的。平時因為生意繁忙,很少有時間陪孩子,大部分時間孩子都是和老人待在一起。老人對於孩子極為嬌縱,孩子説要天上的月亮,老人絕對會連星星一同摘給孩子。孩子也就極為任性,想要什麼就必須要滿足,否則就撒潑打滾,不達目的不罷休。
家長見情況不妙,只好自己管教,對孩子兩天一頓訓,三天一頓打。結果孩子確實變老實,但新的問題又出現了。在家長面前,孩子就像個木頭人,讓坐便一動不動坐着,不玩也不説話。如果家長不在跟前,孩子便會時不時發脾氣,又吼又叫,還喜歡打人。
傳統的教育認為,“棍棒底下出孝子”,但現在許多的社會現實告訴我們,被打出來的不一定是“孝子”,也可能是“逆子”。
孟德斯鳩曾説:“樹人如樹木,若非善加栽培,必難欣欣向榮。”家長要想教育好孩子,科學合理的教育方法必不可少。
對於孩子的教育,作為家長的我們總是報以最好的期待,也試圖盡最大的努力去教導孩子,但有的時候卻往往因為用錯了方法,導致事與願違。
一、造成教育困境的兩方面原因
面對這種境況,我們不得不思考,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教育困境呢?
在《正面管教》一書中作者提到了兩方面原因。
一方面原因,是成人無形中對孩子形成的引領和指導。
成人不再像過去一樣,安於生活現狀、屈從家長權威和領導威嚴。他們更多的是積極爭取自己的權利和自由。同樣的,孩子以父母為榜樣和模仿對象,也更樂於爭取自己的利益。
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孩子很少有機會去培養自己的責任感和上進心。
隨着物質條件的豐富,孩子們不再需要為了生計而承擔工作和責任。相反,做父母的不希望孩子吃更多的苦,總是儘可能避免孩子遭受任何挫折和失敗,給予孩子過度的保護。因此反倒讓孩子覺得,父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應當的。
作為父母,常常無意識地剝奪孩子通過自己的能力獲取歸屬感和價值感的機會,也就使孩子慢慢喪失了責任感和上進心。
二、嚴厲和嬌縱的教育方式帶來的負面結果
在實際生活中,成人對於對於孩子的教育仍然承襲着傳統的的教育方式,要麼嚴厲的懲罰,要麼肆意的嬌縱。而實際的結果卻是,嚴厲和嬌縱並沒有使我們的教育變得更好。
就以吃早餐為例,我們來看看這兩種教育的處理方式。
在嚴厲型的家庭裏,母親準備好早飯,孩子卻因為不是自己喜歡的而表示拒絕。面對孩子的不同想法和各種挑剔,嚴厲的母親會用強制的態度逼迫孩子屈服,或者被孩子激怒,狠狠地教訓孩子一頓。
家長的懲罰能讓孩子立即服從家長的指揮,卻並不一定給家長帶來很好的感受,反而會讓家長覺得愧疚。孩子同樣的行為也就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
在嚴厲型的家庭裏,家長操控着孩子達成自己的要求,而在嬌縱型的家庭裏,則是孩子操控着家長達到自己的目的。
一位媽媽説,他們家的孩子只吃薯片,其他的都不吃。面對孩子的挑剔,家長沒有其他的辦法,只能無限的滿足,最後將孩子培養成為説一不二的小霸王。
不論是嚴厲型的教育,還是嬌縱型的教育,對於解決當下的問題,或許有一定成效。但長此以往卻會發現,這兩種教育並不會讓我們的教育變得更好,相反,不同的問題也會層出不窮的出現。
被嬌縱養大的孩子,他們不懂得培養自己的能力和獨立,過於依賴他人。他們的願意一旦無法被滿足,便會覺得是他人的虧欠,而他們所有的能力和精力卻只會用在逃避責任上。
經常遭受嚴厲教育的孩子,則極易走向兩種極端,在抵抗家長的權利鬥爭中變得叛逆,或者屈於家長的威嚴喪失自我。
不論是哪種結果,相信都不是家長所期待的。那麼怎樣的教育,才能帶給我們想要的結果呢?
三、正面教育,讓孩子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簡·尼爾森在《正面教育》向我們展示了一種更好的教育方式。
正面管教是一種建立在相互合作和尊重的基礎上,以和善而堅定的態度,讓孩子學會自我控制,培養他們的各項能力。
還是以吃早餐為例。正面管教的家長會給出孩子兩個選擇:麪條還是包點?孩子首先選擇了包點,卻在嚐了一口之後,又改變了主意。
這時媽媽沒有依從孩子的請求,也沒有試圖用嚴厲的態度逼迫孩子,更沒有打他。而是用一種尊重的口吻,對孩子説:“好吧,那你出去玩吧,午餐時再見。”
當孩子感到飢餓的時候,向媽媽尋求幫助,媽媽只是對孩子表示同情,然後用堅定的態度安慰孩子,“相信你能挺到中午”。
在正面管教的家庭中,給予孩子選擇,讓孩子參與決策,同時也讓孩子體驗自己的選擇帶來的後果,從而在經驗中學會對自己的選擇和行為負責。
四、學會四個標準,讓管教更有效。
通過上面的例子,我們知道嚴厲和嬌縱無法達成家長期望的有效管教。那麼,正面管教又該如何實現呢?掌握正面管教的四個標準,能讓我們更有效地實現這個願望。
標準一、以尊重與合作為基礎,和善與堅定並行。
比如上面提到的,孩子因為挑剔而不吃早餐,當他餓了尋求家長幫助的時候,家長不指責孩子的選擇,也不批判孩子的行為,只是對孩子的感受表示理解和同情。同時,也用堅定的態度表示,錯過了早餐,只能等到午餐了。
用尊重、和善的態度,接受孩子的行為,用堅定的態度,表達我們的立場。最終形成有效的紀律,幫助孩子形成自我管理的意識。
標準二、幫助孩子建立歸屬感和價值感。
孩子的不良行為,很多時候並不是孩子有意為之,而是因為他們缺乏對自我歸屬感和價值感的認識。
瞭解孩子的需求,並滿足孩子的合理需求,有助於幫助孩子實現自我認識,建立有效的歸屬感和價值感。
標準三、建立積極的規則,讓管教長期有效。
教育的目的並不單單是為了解決當下的問題,而是要實現長期的積極影響。
與其讓孩子被動的接受管教,不如幫助他們學會自我管理。
鼓勵孩子參與規則建立,與家長達成教育共識,是我們實現教育長期有效最直接的方法。
標準四、幫助孩子培養的良好品格。
這是有效管理的最終目的,也是嚴厲和嬌縱很難實現的。
讓孩子自己明白該怎麼做,而不是家長教會孩子怎麼做。把錯誤當作學習的好時機,在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的過程,掌握有價值的社會技能和人生技能,幫助孩子培養品格,學會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對孩子的教育從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當我們知道影響我們教育的問題,以及傳統教育存在的弊端,並願意去學習探討一種全新的管教模式,教育也就會變得簡單。